蘭陵縣鹽務局

蘭陵縣鹽務局負責全縣食鹽、畜牧用鹽、小工業鹽的批發、零售、分配、調撥工作;主要包括:食鹽零售業戶、食品加工企業及工業用鹽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縣食鹽、畜牧用鹽、小工業鹽的批發、零售、分配、調撥工作;主要包括:食鹽零售業戶、食品加工企業及工業用鹽單位。
二、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申報、發放、管理《食鹽零售許可證》。
三、負責國家鹽業法規政策的貫徹落實,並對轄區內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鹽政執法檢查,依法獨立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原松濤(局長)同志主持蘭陵縣鹽務局(鹽業公司)全面工作;
分管:財務科、人事科。
喬海濤(副局長)同志負責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制考核、審計、信訪穩定工作、食鹽專營(購、銷、存管理)、食鹽突發事件處理、辦公、業務信息化建設、計畫生育、工會、物業管理等工作;
分管:辦公室、政工科、業務科、車隊、客戶服務中心。
範金良(副局長)同志負責行政許可、鹽政管理、鹽政稽查(政務大廳)、邊界協調、安全保衛等工作;
分管:鹽政稽查中隊、安全保衛科。
孫龍武(副局長)同志負責非鹽業務(購、銷、存管理)、非鹽業務信息化建設、客戶管理、客服經理制建設;
分管:客服部。
崔向斌(副主任科員)同志協助孫龍武抓好配送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