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陵縣司法局

蘭陵縣司法局是縣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蘭陵縣司法局是縣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工作部門,主要概況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
2、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依法治理工作。
3、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4、監督管理全縣法律援助工作。
5、負責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監督管理人民調解、基層法律服務和社區矯正、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的工作。
6、參與地方涉法規範性檔案的研究擬定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外事工作及對涉港澳台法律服務的聯絡工作。
7、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裝備工作。
8、負責主管業務範圍的行政機關的應訴、複議、聽證工作。
9、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10、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縣司法局領導分工如下:
張寬祥同志,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盛文德同志,分管紀檢監察、行風建設和相關考勤考核工作;
馬玉泉同志,分管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傳、信息調研、行政後勤和行政執法工作;
張 峰同志,分管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服刑在教人員信息核查、信訪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
邵長梅同志,分管基層法律服務、“148”法律服務專線和計畫生育工作;
吳清雷同志,分管公證工作、老幹部和行政複議工作;
苗立義同志,分管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和律師管理工作;
張廷明同志,主管公證處日常工作,協助吳清雷同志抓好老幹部和行政複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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