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 、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我市的具體政策性措施及實施意見,組織全社會經濟、科技、社會協調發展的科學研究工作,研究確定全市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組織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市機關各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鎮鄉的科技管理和科技“創先”、考核、驗收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科教興市,推進全社會的科技進步。
2 、組織實施年度各類科技計畫,確定套用研究和技術開發方向並推進產業化,組織實施全市技術創新工程,推動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科技計畫進行巨觀調控,負責管理使用市財政科技經費、科學事業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等科技專項資金。
3 、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管理,引進、示範、推廣高新科技成果和先進適用技術,組織指導全市的國際、國內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市級新產品、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產品)、
科技型中小企業和信息化示範企業的認定,組織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組織全市科技進步獎勵工作。
4 、依法管理和規範全市技術市場,扶持、引導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活動,歸口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指導,監督技術中介機構工作,培育建立區域科技創新服務體系,指導、管理技術入股工作。
5 、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處理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日常協調工作。歸口管理本市專利工作,依法查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的侵權行為,指導專利產品的開發與服務。
6 、負責全市地震工作及地震的防震減災工作。
7 、組織指導全市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組織國家、省級、市級
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指導和參與科技園區的建設與發展,參與本市重大經濟建設中技術引進、技術改造項目的規劃與論證。
8 、協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人員的政策措施,參與對全市高層次科技人員的引進和管理。管理和指導各類科研開發機構和科技型企業。
9 、負責全市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制定科技信息網路建設管理辦法,指導管理、開發運用科技信息資源。歸口管理科技情報、科技檔案等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科技統計工作。
10 、協調組織全市科技技術普及工作,組織開展科技下鄉和科技扶貧等活動,推動社會進步與可持續發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1、負責重要檔案起草、信訪、保密、安全、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規章制度的制定和監督。
2、負責人事、財務、勞動工資、資產、車輛管理及後勤福利工作。
3、負責科技宣傳、科技“創先”、科技考核等活動。
4、做好公文收發、建檔和科技統計工作。
5、做好局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6、搞好
民營科技企業(民營科研機構)和技術市場的建設和管理。
7、負責地震工作。
工業科
工作職責:
1、組織全市工業科技計畫項目的管理和實施。
2、組織指導全市工業技術創新工程的實施,組織國家、省級
技術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組織工業科技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3、組織開展省級以上新產品、高新技術企業(項目、產品人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化示範企業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市級新產品、
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化示範企業(包括CAD/CAM套用)的認定工作。
4、組織市工業科技項目的鑑定、評審、獎勵。
5、承辦市工業項目的科技經費計畫安排和有關市科技發展基金項目的管理工作。
6、管理和指導全市工業企業的科技協作和交流活動。
農業科
工作職責:
1、組織全市農業及教育、醫衛等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項目的管理與實施,組織申報國家、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
2、組織開展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
3、開展星火技術培訓,負責省級星火示範帶工程和星火示範鄉鎮的建設與管理。
4、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鑑定、評審、獎勵。
5、承辦市農業科技項目的經費計畫安排,有關市科技發展基金項目的管理工作。
6、組織科技下鄉,農村科技人才的培訓和科技扶貧工作,做好農業科技成果的宣傳、示範和推廣套用工作。
專利執法科
工作職責:
1、制定全市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工作的發展戰略與規劃。
2、負責專利執法、監督。
領導成員
吳歆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鄭建民黨組副書記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組織、政法、宣傳、統戰、信訪、文化、招商引資、“四城同創”、社區共建、工會、退休幹部工作,聯繫辦公室。
許國忠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工業科技管理、科技強市創建、安全生產工作,聯繫工業科技管理科。
方黎明副局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農業與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管理工作,聯繫農業科技管理科。
鮑躍君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紀檢工作、科技情報、網上技術市場和科技信息網建設,聯繫市科技經濟情報研究所、市高新技術服務中心。
胡慶君黨組成員
工作分工:協助局長分管智慧財產權、專利執法、地震及防震減災、
行政服務中心辦事視窗工作,聯繫專利執法科。
童正洪正局級調研員
地址
蘭谿市延安路1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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