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谿市環境保護局

蘭谿市環境保護局

蘭谿市環境保護局為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依法在全市範圍內行使環境管理權。局下設辦公室、建設項目管理科、環境管理科、法制宣教科、環保監測站、環境監理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谿市環境保護局
  • 地區:蘭谿市
  • 屬於:環境保護局
  • 主管:全市環境保護工作
  • 類別:市政府組成部門
  • 位置:蘭谿市三江路124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局辦公室,行政審批科,環境管理科,生態辦,總量辦,金華環科院蘭溪工作站,領導成員,地址,

主要職責

辦公地址位於三江路124號,大院占地面積4畝,辦公大樓建築面積1200平方米,審批工作集中在市民辦事中心環保視窗,審批不收費,審批主要事項和期限為:
(1)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登記表、審批期限為報告書(表)7個工作日,登記表2個工作日;
(2) 排污放可證發放和年檢,期限為3個工作日;
(3) 建設項目環保設施"三同時"驗收,期限為15個工作日;
(4) 環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期限為10個工作日。
市環境保護局主要職責為:
(1) 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制訂本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貫徹執行。
(2) 編制本市環境保護規劃和計畫,參與制訂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本市城市總體規劃和開發區、城區改造中環境保護內容;管理本市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發布本市環境狀況公報。
(3) 監督實施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技術規範。
(4) 監督管理本市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放射性物質、有毒公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公布禁止(或嚴格限制)建設的重污染項目名錄和有毒化學品優先控制名錄,負責本市化學品環境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託,參與處理涉及市外環境污染糾紛,協調本市地域間環境污染糾紛,對本市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5) 管理本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並監督檢查本市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
(6) 負責本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及使用管理、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污染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本市限額內開發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和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7) 負責本市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和組織協調工作,對城市機動車尾氣、城市建設揚塵、城市油煙等污染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8) 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境保護課題,管理本市環境科技成果和環境保護新技術、新工藝的引進工作。
(9) 管理本市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執行環境監測制度,管理、指導本市環境監測網路的建設和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
(10) 組織和協調本市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市環境保護隊伍的建設工作;管理本市環境保護系統勞動工資工作。
(11) 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市環保建設項目的對外合作和外資引進工作。
(12)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

工作職責: 負責協調各業務科室的工作,對要事進行督辦。負責文秘、文印、檔案管理、保密、保衛、財務管理、公共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制訂機關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本局人事調配、工資、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檔案收發、傳遞、催辦、歸檔工作;負責安全保衛、衛生管理、車輛、計畫生育、公費醫療管理工作;負責職工福利安排、辦公、勞保用品發放工作。負責環保資金與排污費匯總、管理工作。負責環保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文明單位創建等工作。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環保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政策調研、起草綜合性環境保護檔案。組織審理環境違法案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負責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案件,處理其他科室移交的環保案件。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環境宣傳及教育工作。編髮《蘭溪環保》。

行政審批科

工作職責: 負責建設項目及各種開發區、城鎮建設規劃定點布局工作;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督工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編制本市環保規劃、計畫工作;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清潔生產工藝的開發工作;環保產業的開發管理工作。

環境管理科

工作職責: 負責任期、年度環保目標責任書的編排、分解、落實、檢查、考核、評比等管理工作;企業污染源治理設施運轉管理工作;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管理工作;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管理工作;自然生態環境建設、保護及管理工作;煙控區和合格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管理工作;噪聲達標區、放射性污染源管理工作;文明城市、文明單位建設和衛生城市達標管理工作;環境統計管理工作。

生態辦

工作職責: 管理本市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協調並監督檢查本市自然保護區、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及珍稀瀕危物種保護工作;指導本市生態農業建設工作;負責金華市、省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申報及本市級自然保護區的審查工作;監督本市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總量辦

工作職責: 負責本市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辦理髮放。

金華環科院蘭溪工作站

工作職責: 負責輕工紡織化纖、化工石化及醫藥、機械電子、建築材料等行業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

領導成員

施廷涌 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吳國英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環境法制、執法、維穩、環保來信來訪、排污費徵收、環保協會等工作,聯繫環境監察大隊。
金建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生態環境建設工作,聯繫生態辦。
徐雲 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環境管理、輻射環境管理等工作,聯繫環境管理科、輻射環境管理科。
王煜軍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機關事務、環境宣傳教育、環境監測等工作,聯繫辦公室、環保監測站。
吳勝忠 總工程師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項目審批、污染物總量控制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聯繫行政審批科、污染物總量控制辦公室。

地址

蘭谿市三江路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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