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谿市民政局

蘭谿市民政局是蘭谿市人民政府組成部分,負責該市民政工作,局長是何忠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谿市民政局
  • 所在城市:蘭谿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局長:何忠雲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成員,辦事指南,辦老年證,辦門牌證,辦烈士證,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民政法律、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民政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擬制本市民政工作行政措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組織實施辦公自動化建設和“數字民政”工程。
蘭谿市民政局辦公大樓蘭谿市民政局辦公大樓
2、負責全市性社團的登記和監督管理,接受上級委託、負責設在本市的全國、全省和金華市級社團及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
3、負責以市級單位為業務主管單位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4、負責優待撫恤、烈士褒揚工作,承擔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報批工作。
5、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6、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退休職工等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指導軍乾所工作。
7、組織開展全市救災工作,核報災情和災害等級;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8、統籌管理全市社會救濟工作,組織全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負責市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的測算調整和管理審批、資金下撥等工作;指導農村五保供養和敬老院建設。
9、擬制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實施城鄉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建設和管理。開展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籌集社會福利資金,資助社會福利事業。
10、牽頭實施“扶貧濟困送溫暖”等社會互助活動;指導、協調和督促全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負責移民工作。
11、貫徹落實社會福利生產的扶持政策,驗審社會福利企業資格,對城鄉社會福利企業進行監督管理。
12、承辦行政區劃調整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市際、鄉鎮(街道)際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13、負責地名管理,推廣使用標準地名。
14、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指導城鄉自治組織建設,組織開展自治示範活動。
15、負責城市社區建設、管理的牽頭工作;組織開展社區服務。
16、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實行婚姻登記集中辦理;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17、負責收養登記工作。
18、主管殯葬管理工作,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工作。
19、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負責流浪乞討和城市盲流人員遣送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收容工作;指導收容遣送站工作。
20、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經費的使用管理。
21、主管民政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民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22、歸口管理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3、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財務科
社救福利科
優撫安置科
社會事務科
行政審批科(民間組織管理科)
老齡工辦

下屬單位

蘭谿市殯儀館主任
蘭谿市殯葬管理所
蘭谿市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
蘭谿市婚姻登記處
蘭谿市軍乾所
蘭谿市救助管理站
蘭谿市社會福利工業辦公室
蘭谿市第一社會福利院
蘭谿市地名辦公室
蘭谿市社會福利院
中福線上蘭溪銷售廳

領導成員

何忠雲,黨委書記、 局 長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聯繫財務科、市水庫移民安置辦公室。
何柏松,黨委委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社救福利、老齡、慈善工作,聯繫社救福利科、市社會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老齡工辦、市慈善總會。
蔣新慶,黨委委員、 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社會事務管理、民間組織管理、地名管理和殯葬工作,聯繫社會事務科、民間組織管理科、行政審批科、市地名管理辦公室、市婚姻登記處、市殯儀館。
錢壽堯,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紀檢、社會福利工業管理、福利彩票工作,聯繫辦公室、市社會福利工業辦公室、中福線上蘭溪銷售廳。
舒懷仁,黨委委員、優撫安置科科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優撫安置工作,聯繫優撫安置科、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
張竹良,黨委委員(掛職)
工作分工: 協助何柏松分管社救工作。
龔卸良,市移辦主任(副局級)
工作分工: 主持水庫移民安置工作。
胡立青,正局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做好單項性工作。
毛燕仙,正局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 根據市委安排擔任蘭蔭社區書記。
鄭建花,副局級調研員

辦事指南

辦老年證

老年證辦理服務指南
一、辦事依據
《浙江省優待老年人規定》、《蘭谿市優待老年人規定》
二、需提交材料
身份證、一寸紅底照片一張
三、辦事流程
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或社區登記,由鄉鎮(街道)或社區送老齡辦,材料齊全,由老齡辦集中寄杭州辦理
四、辦證條件
辦理綠證需年滿60周歲,紅證需年滿70周歲
五、收費依據及標準
首次辦理免費,遺失補辦收取2元工本費
六、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辦門牌證

門牌證辦理服務指南
一、辦事依據
《浙江省地名管理辦法》、《蘭谿市門牌管理辦法》
二、需提交材料
1、新建商品房:建設工程規劃紅線圖,經審核批准的工程設計圖紙,每幢建築平面及總平面圖,蓋有開發單位公章的該樓房住戶清冊;
2、二手房(舊房):產權交易證明,原房產證及購房契約;
3、鄉鎮、街道(農村)房屋:村(居)委員會關於該戶的門牌號證明。
三、辦事流程
提出申請;視窗受理;審查材料,組織踏勘;視窗首席代表簽發;發證,發牌。
四、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的立即發證,需要實地踏勘的7個工作日(不含制發牌時間)。
五、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辦烈士證

革命烈士評定(追認)服務指南
一、辦事依據
《革命烈士褒揚條例》
二、申報條件
1、對敵作戰犧牲或對敵作戰負傷後因傷死亡的人員;
2、對敵作戰致成殘疾一年內因傷口復發死亡的人員;
3、在作戰前線擔任嚮導、修建工事、救護傷員、執行運輸等戰勤任務犧牲,或者在戰區守衛重點目標犧牲的人員;
4、因執行革命任務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敵人俘虜;逮捕後堅貞不屈遭敵人殺害或受折磨致死的人員;
5、為保衛或搶救人民生命、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壯烈犧牲的人員。
三、需提交材料
1、犧牲人員家屬或生前工作單位的申請報告。家屬申請的,應由其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出具身份證明。
2、犧牲情節的證人和證明材料,並提供證人所在單位或鄉鎮(街道)對證人的身份和證明材料的確認件。
3、有關旁證材料。
4、犧牲人員生平事跡材料。
四、辦事流程
申請;優撫安置科審查;局領導簽發;上報省民政廳審批。
五、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的30個工作日內按省民政廳規定予以上報。
六、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

單位地址

星辰路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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