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蘭谿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蔡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6個鎮鄉(街道)行政村規模調整方案。 蘭谿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春輝,副市長陸獻龍、吳樂華、何吉軍、郭志剛、湯浩江參加會議。
1月8日下午,蘭谿市委副書記、代市長蔡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16個鎮鄉(街道)行政村規模調整方案。 蘭谿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春輝,副市長陸獻龍、吳樂華、何吉軍、郭志剛、湯浩江參加會議。 蘭谿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趙月蓮、市政協副主席陳玉祥應邀參加會議。5名市人大代表、5名市政協委員及2名市政府法律顧問列席會議。 會議原則通過了16個鎮鄉(街道)行政村規模調整方案。蘭溪原有行政村646個,此次調整減少到330個,減少319個(含3個撤村並居的行政村),調減率為49.38%,涉及調整村517個,其中二合一的新村有112個,三合一的新村有65個,四合一的新村有18個,五合一的新村有5個。調整後,全市行政村平均人口由852人增加到1668人,基本達到了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行政村規模調整指導意見》的總體目標。 據統計,調整後的330個行政村中,1000人以下有53個村,占16.06%;1000~2000人有190個村,占57.58%;2000~3000人有66個村,占20%;3000~4000人有15個村,占4.55%;4000人以上有6個村,占1.82%,基本達到了“新村規模設定一般在2000人左右,中心村、經濟強村、集鎮村可適當擴大”的調整目標。 會議強調,行政村規模調整是一項事關蘭溪長遠發展的大事,涉及面廣、工作複雜,市村調工作領導小組要精心指導、嚴格把關。對於過渡工作,領導小組和各鎮鄉(街道)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擔當善作為;要做到調整與中心工作兩不誤,正常開展各項社會管理事務,確保工作的延續性,為新村建設奠定堅實的民眾基礎;要加強新班子人選的選拔,及早謀劃發展思路;要積極穩妥推進資產融合,確保實現“調整利於今後發展、讓農民民眾得到實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