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有關
招商引資的政策,協調、管理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獎勵、認定辦法。牽頭組織全市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宣傳、發動。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改善投資環境。
(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全市相關的政策,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三)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經濟對外開放戰略和開拓國內外市場發展戰略,協調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並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和實施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
(四)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標準化、信息化。
(五)負責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培育消費平台。促進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和商品價格,並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本市加油站和全市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培育老字號、商業特色街等商貿品牌。負責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
(六)統籌國內貿易流通工作。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和商貿服務業發展。推進現代流通方式發展和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指導和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擬訂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和再生資源回收規劃。負責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進出口管理和促進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按許可權管理進出口配額。負責機電產品、
高新技術產品和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管理。按許可權承擔兩用物項及其技術進出口管理。
(九)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完善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負責全市對外貿易政策合規工作。指導全市各類貿易摩擦案件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
(十)負責國家自由貿易試驗區戰略的貫徹實施。貫徹落實多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研究擬訂全市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政策建議。研究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發展有關重大事項,承擔協調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指導和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經驗和成果在全市的複製推廣工作。
(十一)負責國際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工作。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及文化產品與服務的出口。
(十二)負責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依法開展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監督檢查外商投資方面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考核、統計監測。指導全市外商投資促進工作。開展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指導外商投資合作項目安全管理。
(十三)負責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省級經濟開發區以及納入省級經濟開發區管理序列的開放平台。負責開發區考核和運行監測。
(十四)負責對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負責境外投資、對外勞務合作等監督管理。負責
對外承包工程及其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市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境外投資管理。負責指導境外樞紐項目和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按職責分工推進國際產能合作。承擔外派勞務人員權益保護。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五)負責協調海關、外匯、稅務、財政、貿促會、
出口信用保險、市場監督管理等機構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推進貿易促進工作。
(十六)負責電子商務綜合協調和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引導和支持
電子商務平台、電子商務服務體系等發展。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開展電子商務行業運行監測等工作。
(十七)承擔有關糧食流通、儲備糧和救災物資儲備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和組織實施。承擔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落實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的糧食工作政府分級負責責任制,研究提出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糧食購銷政策,組織落實糧食安全
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
(十八)研究提出全市糧食儲備規劃、總體布局、儲備品種目錄建議。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組織實施全市糧食和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全市糧食流通市場調控的具體工作,做好糧食供需平衡統計調查工作。指導協調政府“訂單糧食”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負責糧食等重要商品市場行情的分析、購銷預警信息的發布和相關應急措施的落實。
(十九)負責全市糧食流通的行業指導。負責全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的組織實施,做好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工作。負責指導糧食行業的教育培訓,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和新技術推廣。開展糧食流通的產銷合作。
(二十)制定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管理市
糧食風險基金。督促檢查國家、省、市糧食購銷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質量標準管理工作。
(二十一)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救災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救災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二十二)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全市糧食收購、儲存等環節糧食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市
糧食庫存檢查。承擔市級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
(二十三)負責全市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統計工作。協調落實庫區、災區、城市低收入居民和農村缺糧人口等特殊群體的政策性糧食供應。負責全市軍糧供應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事務,負責政務公開、紀檢、審計、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公文和印章管理、政府採購、接待、保密、檔案、通信、文印等工作事務。牽頭辦理市人大、市政協建議提案以及市領導批示件。
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糧食企業財務和軍供糧財務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糧食行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糧食企業績效評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市級
糧食風險基金預算、管理、決算工作和省糧食安全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清算。
(二)投資促進科。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有關招商引資的政策,協調、管理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的考核、獎勵、認定辦法。牽頭組織全市性招商引資活動。負責招商引資工作宣傳、發動。會同有關部門檢查、督促各單位改善投資環境。
(三)商業發展科。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流通秩序等相關政策。擬訂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政策,推動消費平台培育、商業模式和業態創新。擬訂全市加油站(點)和全市成品油倉儲行業發展規劃,承擔成品油經營活動的監督與管理。監督管理拍賣、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指導城鄉商業網點規劃,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指導中小商貿企業服務與發展。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組織開展內貿行業統計和市場運行監測分析及預測預警。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牽頭本系統內相關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培育老字號、商業街等商貿品牌。負責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制定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
(四)外貿科。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政策。監測分析外貿進出口運行狀況。指導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指導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參與審核、申報中央及省、市外貿專項資金安排。承擔貨物進口和加工貿易促進工作。負責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按許可權承擔進出口商品配額,機電產品、
高新技術產品與大型成套設備進出口,兩用物項及其技術進出口等管理工作。協調處理對外貿易糾紛。承擔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調查工作。擬訂全市進出口公平貿易和貿易救濟相關政策。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預警機制。指導各類貿易摩擦案件、歧視性貿易壁壘和產業安全的應對工作。負責對外貿易政策合規性審查。
(五)行政審批科(掛外資科牌子)。承擔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審核職能。負責牽頭本部門“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負責擬訂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辦理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增加、修改或取消建議。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辦理、公開和諮詢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管理。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情況。負責外商投資年度目標制定和考核、統計監測、聯合年報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
(六)電子商務科。培育重點電子商務企業、平台和產業基地,扶持中小電子商務企業發展,負責推進相關領域的電商套用和創新。推進新型貿易中心建設,推動電子商務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開展電子商務行業運行監測和綜合評價。
(七)購銷調控科。研究提出全市糧食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儲備計畫及品種目錄建議,負責糧食和救災物資儲備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研究提出糧食購銷、儲備、流通等領域產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糧食產銷合作。承擔市糧食安全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市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承擔糧食市場監測預警和相關儲備統計工作。負責全市軍糧供應工作。
(八)安全倉儲與監管科。監督檢查地方糧油和物資儲備數量、質量、儲存安全以及制度、標準和政策執行情況。指導國有資本投資的糧食行業
基本建設項目、糧油倉儲設施建設和技術改造。指導糧食和物資儲備標準化、信息化工作。承擔市級糧食和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職責。
職能轉變
1、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完善消費促進體制機制,發展現代流通方式,加快供應鏈創新與套用、新型貿易中心建設和中高端消費集聚平台打造,推動流通領域數位化、平台化、品牌化發展,打造流通強市。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發展跨境電商、市場採購和外貿綜合服務平台等新業態,提高出口產品競爭力,建設高品質產品產銷地,最佳化外資結構,強化外商服務,建設高質量外資集聚地,有序引導對外投資,建設高水平對外投資策源地,不斷拓展對外開放深度,提高對外開放效益,打造開放強市。
2、推進全市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數位化轉型,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推動職能轉變,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3、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配合上級形成市級儲備與縣(市、區)儲備、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4、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完善應急管理機制,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測,提高糧食和物資儲備防風險能力,發揮儲備在保障安全大局、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市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職責分工
1、與市應急管理局、市水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作出動用中央、省、金華市調撥的救災物資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水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市水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中央、省、金華市調撥救災物資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負責組織調出。
2、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
(1)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市網路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2)市商務局負責組織實施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行政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21名(含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回歸的統籌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中層職數9名,其中中層正職8名、中層副職1名。核定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不計入總中層職數內。
市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蘭谿市商務局局長:占華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蘭谿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蘭谿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