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溪攤簧

蘭溪攤簧

蘭溪攤簧形成並流行於浙江省中西部蘭溪地區及金華和衢州等地,屬南詞攤簧,是一種古老的坐唱曲藝形式。

蘭溪攤簧文辭典雅,演唱講究字清腔純和字正腔圓,一直為文人雅士所喜好。流風所及,其他的坐唱班亦以自命風雅者為多,唱奏者多穿長衫,舉止文雅,素有“攤簧先生”之稱。

2006年5月20日,蘭溪攤簧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溪攤簧
  • 流行地區:浙江省中西部蘭溪地區等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類別:民間曲藝
  • 始興年代:清代乾隆時期
  • 經典劇目:《楊梅紅艷艷》、《蘭花吟》
  • 代表人物:楊麗萍
歷史沿革,藝術特點,表演形式,唱腔特點,主要樂器,演唱程式,經典劇目,傳承保護,流傳現狀,保護措施,代表人物,入選非遺,曲藝價值,榮譽表彰,

歷史沿革

相傳清乾隆末年,一位縣衙中的官差公務之暇在蘭溪集商賈子弟傳授由江蘇傳來的“攤簧”曲調,採用當地方言演唱,藉以消閒自娛,久而久之,逐漸發展形成了具有自身體系的蘭溪攤簧。
《蘭溪攤簧》坐唱班在演唱《蘭溪攤簧》坐唱班在演唱
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蘭溪城區出現了專門演唱蘭溪攤簧的“餘慶社”,後易名為“群樂會”、“詠春會”。蘭溪攤簧一時趨於興盛。
清朝末期,戲曲“亂彈”、“徽戲”等諸調異軍突起,蘭溪攤簧中的唱調及部分曲目,就非常方便地被“亂彈”、“徽戲”所吸收,成了戲劇及劇唱。
抗日戰爭時期,蘭溪攤簧民間藝人由於躲避戰亂,攤簧傳入蘭溪農村的永昌、諸葛、游埠等地。
新中國成立以後,在中國共產黨的“雙百”方針指引下,文化部門大力扶持、培植攤簧藝術。浙江婺劇團、蘭溪婺劇團相繼演出以蘭溪攤簧譜曲的折子戲《僧尼會》、《斷橋》、《蘆林相會》、《苦菜花》等曲目,成為婺劇的保留曲目和經典之作。
改革開放以後,蘭溪文藝工作者推陳出新,大膽改革,在詞曲創作、演唱風格、表演形式等方面吸收了現代藝術元素,創編了《楊梅紅艷艷》、《見面禮》、《蘭花吟》、《含羞草》等,使蘭溪攤簧逢春吐蕊,再現輝煌。
20世紀80年代,在編纂中國十部文藝集成志書的過程中,對蘭溪攤簧的藝術傳統進行了相應的挖掘和整理,並因此恢復創作了一批新節目,民間的攤簧演唱活動也得以開展。

藝術特點

表演形式

舊時蘭溪攤簧以坐唱形式出現,表演者六到九人不等,圍坐在桌子周圍,手執各種樂器。執樂器者與行當角色基本相對應,如唱老生(包括淨)的彈弦子,唱小生的吹笙,唱旦角和彈琵琶,唱丑角的敲撞鈴等,唯鼓板和主胡不兼角色,主唱者不兼奏樂器。
蘭溪攤簧-《李漁治水》蘭溪攤簧-《李漁治水》
改革開放以來,蘭溪攤簧的表現形式不再拘泥於坐唱形式,單人演唱、雙人演唱、演唱加伴舞、唱腔加快板等方式逐漸產生。此時的蘭溪攤簧表演時用兩張八仙桌拼成長方形桌,披上桌圍,桌上放兩盞琉璃燈,桌中央有珠砌擺設,桌邊放若干張椅子,演奏時演唱者圍坐在桌子周圍,主要演唱者一般手拿黑色紙扇、醒堂木,其他附唱者手執樂器。

唱腔特點

蘭溪攤簧以其腳本文辭典雅,唱腔細膩婉轉見長。角色有生、旦、淨、末、醜之分,傳統唱腔有金、木、水、火、土之別。旦角唱“金”音,用尖嗓,如金屬之聲;老生唱“木”音,吐字用噴口;小生唱“水”音,用子母喉發聲;淨唱“火”音,發音洪亮,噴口粗獷;醜唱“土”音,脆而硬。蘭溪攤簧講中州音韻金華的書面話,丑角講一些不地道的“蘇白”,也有講婺州方言的。經過歷史演變,後來以講婺州方言為主。20世紀90年代,通過改革創新,道白在保留原有金華書面話的基礎上,有時也採用國語進行表演。
蘭溪攤簧蘭溪攤簧

主要樂器

蘭溪攤簧以一把二胡(定弦1~5)為主奏,以兩把二胡(定弦6~3和5~2的)為副胡,並配有弦子、琵琶、笙、鼓板、撞鈴等樂器。
蘭溪攤簧蘭溪攤簧

演唱程式

蘭溪攤簧演唱有一定的程式:邀請者先托親朋好友遞上“知單”,上寫活動內容、地點及日期等,並按輩分大小依次寫上被邀者的姓名;被邀者如同意,則在名下籤上一“知”字,表明會按時到場。演出場所大多在喜慶人家的廳堂、空曠小院或殿宇之廳堂。演唱時間一般為兩個小時,開始時,先鬧頭台(一般為《四合如意》或《梅花三弄》),休息後奏《地大過門》《普安咒》等“場頭器樂”。
蘭溪攤簧蘭溪攤簧

經典劇目

蘭溪攤簧主要的傳統曲目有《描容》(《琵琶記》)、《蘆林相會》(《躍鯉記》)、《拜月》(《連環記》)、《斷橋》、《覆缽》(《雷峰塔》)、《酒樓》、《醉歸》(《翠屏山》)、《借茶》、《活捉》(《水滸記》)、《出獵》、《回獵》、《梳妝》、《跪池》(《獅吼記》)、《逼休》(《爛柯山》)、《扇墳》(《蝴蝶夢》)以及《瘋僧掃秦》、《勸農》、《和番》、《僧尼會》、《漁家樂》、《白羅衫》、《李漁別傳》等。據傳,《白羅衫》主人公蘇雲是蘭溪城隍使司,為避諱起見,蘭溪城隍廟內不唱此劇,在蘭溪範圍內唱,必須將蘇雲改念薊雲。
蘭溪攤簧的現代曲目主要有《苦菜花》、《紅色女兒》、《報童之歌》、《楊梅紅艷艷》、《園丁頌》、《蘭花吟》、《出賣時間的孩子》、《含羞草》、《考書記》等。

傳承保護

流傳現狀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文化消費觀、審美觀都有了一定的轉變,很多老祖宗留下的珍稀曲種已逐漸走向消亡,蘭溪攤簧也不例外,近年來瀕危程度比較嚴重。蘭溪攤簧文辭典雅,對腳本、敘事、唱腔的要求較高,它的表演技藝性又強,演唱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功底和素質,這給創作、表演和普及增加了局限性,因此,蘭溪攤簧傳承人青黃不接,後繼乏人。蘭溪攤簧曲目大多是藝人口傳心授,年代久遠,文字、錄音、圖片等資料殘缺不全。蘭溪攤簧如何獲得發展,走向繁榮,依然是一個嚴峻的問題,需要加以特別關注。

保護措施

蘭溪攤簧作為古老的傳統高雅藝術,目前主要通過兩條保護措施:一條是通過蘭溪的專業劇團———蘭溪婺劇團,排練攤簧傳統劇目,提升藝術質量和品位;另一條渠道是建立傳承團隊,通過民眾文化的創作、演出,以擴大蘭溪攤簧的影響力,感受攤簧的藝術魅力,讓更多的年輕人熱愛攤簧藝術並參與其中。
20世紀80年代,在編纂中國十部文藝集成志書的過程中,對蘭溪攤簧的藝術傳統進行了相應的挖掘和整理,並因此恢復創作了一批新節目,民間的攤簧演唱活動也得以開展。
2014年6月,蘭谿市文化館成立了蘭溪攤簧傳習所,購置了大量樂器道具和服飾,成員有25名,每周定期進行傳習活動。
2018年6月8日~14日,2018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全國非遺曲藝周活動在天津舉辦,蘭溪攤簧作為第一批國家級非遺曲藝項目參與此次活動,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的全國主場活動,主題為“多彩非遺,美好生活”。此次活動共有127個國家級曲藝非遺項目參與,旨在提高全民參與的意識,同時達到保護蘭溪攤簧這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目的,營造全社會保護非遺的良好氛圍。

代表人物

吳一峰,1940年生,浙江蘭溪人。中國戲劇家協會會員、中國戲曲音樂學會會員,《中國戲曲音樂集成·浙江卷》婺劇分支主編之一。曾任金華市一至三屆政協常委、蘭谿市六至十屆政協副主席、蘭谿市文聯主席。1955年考入浙江婺劇團,任演員、樂隊主奏。1961年調入蘭溪婺劇團任作曲兼導演。在當演員時,演出過以蘭溪攤簧曲調編演的《送米記》,故對蘭溪攤簧情有獨鐘。到蘭溪後,即邀請了一批老藝人對蘭溪攤簧進行錄音,並記錄了大批資料,可惜“文化大革命”時被付之一炬。後又以蘭溪攤簧為基調譜寫了《苦菜花》、《乾隆外傳》、《風流姑娘》、《李漁別傳》、《白兔記》等大型戲曲。20世紀90年代以後,為《楊梅紅艷艷》、《蘭花吟》、《出賣時間的孩子》、《含羞草》、《考書記》等攤簧曲目譜曲,並多次獲得浙江省曲藝雜技節作曲獎,是蘭溪攤簧傳承發展的主要作曲者。
楊麗萍,原籍浙江諸暨,1955年出生於蘭溪。中國曲藝家協會會員、浙江省曲藝家協會理事、金華市曲藝家協會副主席,蘭谿市文化館館長。1970年考入蘭溪婺劇團當演員,主演了許多傳統戲和現代戲,自此開始接觸蘭溪攤簧,演唱過以蘭溪攤簧譜曲的《斷橋》、《僧尼會》、《報童之歌》等曲目。1984年調入蘭谿市文化館從事民眾文化工作。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與陳永源、吳一峰多次合作,組織、編排、演唱了蘭溪攤簧說唱形式的《楊梅紅艷艷》、《見面禮》、《園丁頌》、《蘭花吟》等新曲目,並獲得國家、省、市比賽的一、二等獎。2002年,因演唱《蘭花吟》獲得浙江省首屆曲藝雜技節優秀表演獎(總分第一名),又獲得全國老年文藝調演曲藝類銀獎。同年,《蘭花吟》代表浙江曲種到北京參加全國第四屆曲藝節展演,獲得新聞媒體和有關專家的好評。楊麗萍是蘭溪攤簧重現曲藝舞台的主要組織者和演唱者。

入選非遺

2006年5月20日,蘭溪攤簧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曲藝價值

蘭溪攤簧反映了特定時代的民眾娛樂與文化元素,具有較高的審美價值和研究價值。
蘭溪攤簧是具有獨特品位的一種民間曲藝形式,具有很高的藝術價值,對繁榮地方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多方面的研究價值。

榮譽表彰

20世紀80年代,吳一峰創作的蘭溪攤簧大戲《苦菜花》《李漁別傳》獲得浙江省戲劇節優秀作曲獎。
2002年,蘭谿市文化館創編的攤簧說唱《蘭花吟》參加浙江省曲藝節得五個獎項,並首次進京參加中國第四屆曲藝節展演。
2005年,蘭谿市文化館創編的少兒攤簧說唱節目《出賣時間的孩子》,在浙江省曲藝節獲得銀獎。
2006年,蘭谿市文化館創編的攤簧說唱《含羞草》獲浙江省曲藝節五個獎項。
2008年,蘭溪攤簧《蘆林相會》片段參加浙江省非遺項目展演並獲獎。
2014年2月,蘭溪灘簧節目《蘆林相會》《蘭花吟》去寧波參加全國性戲曲匯演,獲優秀組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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