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幫海,男,漢族,1957年8月生,四川綿陽人,在職大學學歷。1976年12月參加工作,197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22年4月,蘭幫海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幫海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綿陽
- 出生日期:1957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紀律審查,立案審查,
人物履歷
1976年12月至1988年4月,在部隊服役;
1988年4月至1988年8月,待業;
1988年8月至1989年3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
1989年3月至1990年10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人事檔案管理員;
1990年10月至1993年3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3年3月至1996年9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副主任、審判員;
1996年9月至1997年4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
1997年4月至2000年8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主任;
2000年8月至2006年3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常務副局長、執行庭庭長;
2006年3月至2009年4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
2009年4月至2016年8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為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縣級領導幹部、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任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調研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7年3月,退休。
人物事件
紀律審查
2021年10月15日,綿陽市紀委監委訊息,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蘭幫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立案審查
’2022年4月,經綿陽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蘭幫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蘭幫海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旅遊安排,違規兼職取酬;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處理執行案件,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執行案件辦理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蘭幫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綿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蘭幫海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