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社會保障局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就業促進、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新區就業促進、社會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新區社會保障局
  • 內設機構:綜合處,社會救助處等8個
  • 主要職責:就業協調,社保體系建設等
  • 地址:蘭州新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統籌協調各類人員就業工作,完善和落實就業創業政策。
(三)統籌建立覆蓋新區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新區社會保險(包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工互助醫療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
(四)統籌實施新區勞動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
(五)負責新區社會救助工作,健全新區社會救助體系;負責新區救災救濟工作。
(六)依法對新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審批、登記管理。?
(七)負責新區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和補助工作。
(八)承擔基層政權建設工作。
(九)負責新區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相關工作。
(十)負責新區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發展和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新區婚姻管理、殯葬管理、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
(十二)組織和指導開展雙擁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社會保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
(二)社會救助處
(三)社會事務處
(四)勞動關係處
(五)就業促進處
(六)社保征繳處
(七)社保支付處
(八)稽核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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