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新區公安局

蘭州新區公安局

蘭州新區公安局主要負責對各企事業單位的保全機構和保全人員進行監督管理。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新區公安局
  • 地區:蘭州市
  • 類型:國家機關單位
  • 職責:主要負責對社會治安維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公安警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領導部署新區公安警務工作,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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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掌握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的情報信息,分析社會安全形勢,為上級決策提供重要信息、對策和依據。
(三)負責新區公安隊伍的思想政治、紀律檢查和警務督察工作;負責公安民警警銜管理以及工資福利、宣傳教育、獎懲考核和優撫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公安民警。
(四)負責新區政法、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防範、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各類治安案件的查處工作;處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騷亂;開展禁毒工作。
(五)指導各派出所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依法管理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
(六)依法對新區人口進行戶政管理;依法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胞在轄區內居留、旅行等有關事務進行管理。
(七)組織實施新區消防工作,依法實行消防監督和檢查。
蘭州新區公安局
(八)指導和監督新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組織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和治安防範工作。
(九)組織實施公安機關的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和管理工作。
(十)負責公安機關警務後勤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負責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公安局設13個內設機構。
(一)指揮中心(辦公室)
(二)政工監督室
(三)監察室
(四)禁毒處
(五)法制大隊
(六)刑警大隊
(七)特警大隊
(八)交警大隊
(九)治安管理大隊
(十)中川派出所
(十一)秦川派出所
(十二)西岔派出所
(十三)中川東區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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