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蘭州市紅古區委組織部是區委主管全區組織、幹部、人才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幹部辦、組織辦、知工辦、辦公室、電教中心五個職能機構。負責全區科級領導班子管理及各類幹部的教育、培養、選拔、任用、管理、監督及軍轉營職幹部的安置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區農村、社區、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機關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全區黨員教育、發展、管理、接轉組織關係,承辦黨籍審查處理等工作。負責全區各級黨政管理人才、企業經營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人才工作,負責黨員電教設施的配發及黨員電化教育工作。
【內設機構】
一、幹部辦公室:
1、負責全區科級以上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的巨觀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幹部隊伍建設的規劃,組織實施幹部人事制度改革;
2、負責全區科級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任免、交流、管理和班子的配備工作;
3、負責辦理市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休等手續的呈報事宜;
4、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工資審批工作;
5、承辦副營職以上軍轉幹部的安置事宜;
6、承辦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四大班子換屆選舉的有關組織工作,指導鄉鎮換屆工作;
7、檢查督促和指導全區科級以上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8、負責全區幹部監督工作,制定有關幹部監督管理工作的制度、規定;協同紀檢、監察部門建立聯繫會議制度;辦理市委組織部、區委和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
9、負責全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有關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年度計畫;
10、負責科級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崗位培訓有關事宜,指導各類幹部崗位培訓工作。
11、負責科級幹部以及人大、政協、區委各部門、法檢兩院及人民團體的幹部考核工作。
二、組織辦公室
1、負責全區黨建工作的巨觀管理及全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調查研究全區基層黨組織的設定和管理範圍的劃分問題;
2、承辦經區委審定的黨的組織機構設立與撤銷工作;
3、負責區委常委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工作,承擔各黨委、總支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監督、管理職能;督促領導班子堅持和健全黨的民主集中制。
4、根據省、市、區委要求,做好全國、全省、全市黨代表大會代表的推選呈報和全區代表大會、黨代表會議及區委全委會、常委會涉及選舉事項的籌備工作,做好黨代會代表的名額分配、推選、審核和委員會組成方案的上報工作;
5、調查和指導全區農村、企業、社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機關黨的組織建設工作;
6、負責全區黨費的收繳、使用和管理;
7、負責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承辦黨籍審查處理等手續。
8、負責全區黨組織史的收集編纂工作;
9、負責全區黨員教育和管理,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綜合分析工作;配合宣傳部門研究提出在新形勢下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的意見和措施;
三、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
1、全面貫徹落實黨管人才的要求及各項目標任務;
2、對全區人才及知識分子工作承擔巨觀綜合指導、檢查、協調職責;
3、負責全區人才及知識分子隊伍的巨觀管理及日常工作;
4、負責市級拔尖人才的選拔、審查及上報;
5、負責區級拔尖人才的選拔、審查及日常管理工作;
6、指導各鄉鎮、街道及區直部門積極開展人才及知識分子工作,完成區委及上級職能部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黨員電教中心
統一管理全區黨員電化教育工作;制定全區黨員電化教育規劃、協調,配合有關方面解決黨員電教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引進、製作、複製、黨員電教片和計算機網路信息;總結推廣黨員電化教育典型經驗;承擔全區黨員電教隊伍業務培訓和技術服務任務。
五、辦公室:
負責部機關政務、事務管理和內部建設工作;負責財務、固定資產、車輛管理、檔案收發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幹部檔案管理工作;協調安排部領導政務活動;負責部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加強內部安全防範工作和計畫生育、工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