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上午,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2016年上半年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的報告>的通知》,傳達學習省委十二屆十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聽取關於召開中國共產黨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意見、市人代會換屆選舉和召開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意見的匯報,審議並原則通過《蘭州市首接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省委常委、市委書記虞海燕主持會議。
會議傳達學習《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2016年上半年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情況的報告>的通知》、《中國紀檢監察報》“學思踐悟”專欄“全面從嚴治黨,實踐‘四種形態’”有關文章、《2015年甘肅省市(州)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報告》。會議指出,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和黨員領導幹部要增強看齊意識,自覺在弘揚黨的優良作風上向中央看齊,始終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行動自覺,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鍥而不捨落實八項規定,馳而不息抓好作風建設,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力度,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推動經濟社會實現又好又快的發展。
會議指出,全市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傳達學習省委十二屆十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特別是省委王三運書記講話精神,深刻領會精神實質,切實把廣大幹部民眾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委的重大決策部署上來,把省委提出的始終堅持把牢“一條紅線”、貫徹“四個全面”、踐行“五大理念”、抓好“五個最大”的思路和“一個引領、三個結合、三個確保”的要求,落實到實際工作中,努力在經濟發展、脫貧攻堅、改革開放、維護和諧穩定和加強黨的建設等方面見到實效,推動蘭州各項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為全省發展大局做出省會城市應有的貢獻。
會議聽取關於召開中國共產黨蘭州市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十三次全體會議意見的匯報,審議市委常委會向全委會作的《工作報告》。市委十二屆十三次全體會議定於8月9日召開,會議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中國共產黨甘肅省第十二屆委員會第十七次全體會議精神;聽取和審議市委常委會工作報告,全面總結上半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務;遞補市委委員。
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蘭州市首接責任制管理辦法(試行)》。要嚴格實行首接責任制,增強公務人員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努力營造公平、公正、高效的政務環境。對於違反首接責任制的,要進行責任追究。
會議聽取了首屆文博會蘭州市系列活動籌備進展工作情況、市人代會換屆選舉和召開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意見、舉辦紀念紅軍長征勝利80周年系列活動意見的匯報。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