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蘭州市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蘭州市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以下簡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蘭州市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機關事務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屬性:劃入區政府慶陽路辦公樓
  • 性質:劃入全區公共機構
  • 特徵:負責區政府武都路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附則,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單位)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服務工作,擬訂相關工作規劃,制定辦法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區委區政府各辦公樓院公共用房和辦公區建設的規劃編制、建設監管、權屬登記、使用調配,編制公共用房修繕計畫,組織實施修繕項目。
(三)負責區委區政府辦公樓院公共設施、國有資產的調配、使用和管理。
(四)負責區委區政府各部門(單位)辦公用房建設、房屋維修、公共機構節能等專項經費的匯總、審核、上報、使用和管理。
(五)推動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落實省、市公共節能規劃和規章制度,負責公共節能工作的考評及能耗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全區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耗信息的統計工作。負責全區新建公共機構節能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的方案審核、建設監管、效果評價工作。
(六)負責所管辦公樓院的安全保衛、消防、安全生產等工作,參與突發事件的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內案偵破工作。
(七)負責所管辦公樓院的衛生清掃、綠化、美化、亮化、水電暖供給及維修等綜合後勤服務工作。
(八)負責區機關食堂、會議室等場所及通訊設施等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機關辦公樓大中型維修及改擴建、電梯維修、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十)負責全區機關辦公樓物業管理部門的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承擔全區公務用車採購工作。負責全區各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平台的建設維護與運行管理。負責全區公務活動的車輛保障工作,監督管理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使用情況。負責全區事業單位車輛公車改革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人員編制

城關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事業編制 32名,其中領導職數3名,幹部5名,工人24名。

附則

本規定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蘭州市城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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