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城鄉規劃局

蘭州市城鄉規劃局

蘭州市城鄉規劃局是蘭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規劃、勘察測繪管理工作的重要職能部門,負責城市的規劃、實施和管理。根據職責內設 十個職能處室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城鄉規劃局
  • 歸屬:蘭州
  • 屬性:職能部門
  • 用途:城鄉規劃
單位概況,領導介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概況

十個處室分別為:辦公室、人事處、法規監察處、規劃編制管理處、 用地規劃管理處、鄉鎮規劃管理處、市政規劃管理處、建築管理處 (景觀雕塑管理處)、勘察測繪信息處、蘭州市規劃建築審查專家辦公室和 代管機構蘭州市總體規劃修編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下屬單位有蘭州市城鄉規劃設計研究院、蘭州市勘察測繪研究院和蘭州市規劃監察大隊。機關行政編制62名。
作為主管全市規劃管理工作的市政府職能部門,在蘭州市改革開放的二十多年來,始終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全方位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按照“一河兩城三綠廊”和“帶狀組團分布,分區平衡發展”的規劃構想,積極搞好規劃引導,主動為市委、市政府當好參謀助手,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高質量的規劃保障。在規劃的引導和實施下,城市建設迅猛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功能不斷增強,城市面貌日新月異,城市特色逐步顯現。今年是“十一五”規劃開局年,城市規劃管理將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塑造現代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綜合競爭力”的新要求,圍繞“追求現代功能、鮮明地方特色、改造生態環境、建設西部名城”這一目標,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統籌安排,協調發展”的原則,按照“構建一個體系,塑造一個形象,強化四個觀念,做好五篇文章”的工作思路,立足當前,著眼未來,不斷深化完善規劃,狠抓規劃實施,強化規劃管理,為“十一五”期間城市發展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構建一個體系。就是加快城市規劃體系的深化和完善,努力構建一個以“城市發展戰略為導向,第四版城市總體規劃為核心,近期建設規劃為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為覆蓋,重要地段城市設計為重點”的完整規劃體系,做到“統籌、協調、銜接、配套”,突出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使城市規劃始終處於城市建設和發展的前沿,為城市健康發展提供藍圖保證。
塑造一個形象。就是按照“城市現代化、農村城鎮化、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方向,從細、精、強三個方面入手,下功夫把城市的規模做大、功能做優、風格做特、形象做美、實力做強,著力塑造一個“絲路重鎮、黃河明珠、山水城市、水車之都”的城市新形象,充分體現出蘭州“歷史文明與現代文明交相輝映,新城區與老城區各展風采,人文資源與生態資源相互依託”的城市新特色,使蘭州成為一個流芳溢香、美名遠揚的西部地區現代化區域中心城市。
強化四個觀念。就是加強對城市規劃的宣傳和倡導,明確城市規劃在城市建設與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營造一種“規劃先行、規劃帶動、規劃是法、全民參與”的社會氛圍,全力維護好城市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權威性和全民性。一是強化規劃先行的觀念。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立足當前,著眼未來”的原則,超前安排,未雨綢繆,強化規劃先導,突出規劃先行,真正發揮規劃在城市社會經濟發展中的龍頭作用。要加快城市規劃編制的步伐,進一步深化完善城市規劃工作,充分發揮城市規劃的巨觀調控作用,為城市建設提供科學權威的依據和保障。二是強化規劃帶動的觀念。改變過去“重建設輕規劃”和“項目帶著規划走”的現象,樹立規劃就是生產力,就是推動力的意識,以好的規劃吸引各類生產要素的進入,帶動項目的實施,尤其要進一步完善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和社會福利等公共設施建設的布局,重點對開發區、商業園、大學城、度假區、生態園、文化區等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以帶動社會事業的進步。三是強化規劃是法的觀念。規劃一經批准,就具備約束力,成為城鄉建設必須依據的藍本,要加大《城市規劃法》的宣傳力度,提高各級民眾對城市規劃的認識,使城市建設有章可循,防止干擾規劃、違反規劃、隨意改變規劃的現象發生,切實維護好城市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四是強化全民參與的觀念。要大力實施“陽光規劃”,建立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城市規劃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專家論證、集體匯審、民主評議、民眾聽證等制度,充分體現規劃的公開和透明,增強行政效能,實現規劃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克服行政決策的隨意性。
做好五篇文章。一是高起點遠謀劃,做好“龍頭帶動”的文章。要充分結合蘭州實際,對城市空間布局、特色設計、功能分區、基礎建設、環境保護等作出科學合理超前的規劃,尤其對第四版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近期建設規劃、“城中村”改造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點地段和地區的城市設計及各專項規劃,要做到高起點,遠謀劃,切實調控和利用好城市資源,用科學的規劃引導和推動今後城市的建設和發展。二是重設施強基礎,做好“完善功能”的文章。要合理構建城市基礎設施的規劃體系,統籌規劃好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環保等市政公用設施,重視加強對城市地下空間資源的規劃和利用,尤其要完善電力、供熱、燃氣、給排水等設施布局,不斷提高城市的承載能力。同時重視社區文化、體育、衛生、治安、環衛、便民超市綜合功能規劃工作,不斷最佳化城市的內在功能,為人民民眾創造安逸舒適的生活工作空間。三是創特色出精品,做好“塑造形象”的文章。要大力實施“規劃精品”工程,堅持“高定位、高標準、創特色、出精品”的原則,對建築物的風格、造型、色調、高度等都要進行規劃和設計,用規劃引導各街區和建築物的建築風格和自身特色,尤其要加強對城市主色調、城市小品的研究和設計,賦予每個街道和建築物不同藝術特色,充分展示城市的現代風格和時代氣息,力求“一街一景、一樓一品,各具特色”,塑造一個具有人文魅力、生機活力、特色鮮明的城市新形象。四是重環境保生態,做好“人居和諧”的文章。要堅持環境建設與城市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的原則,重視和加強對生態環境、公共設施、歷史原貌、文化遺產等資源的保護和利用,以規劃的編制和實施促進城鄉環境的保護,尤其要加大建築立面設計審查力度,嚴格控制建築密度、容積率,不斷擴大綠地率和公共生活空間,實現環境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五是嚴管理創一流,做好“依法管理”的文章。要堅持“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管理一條龍,建設一盤棋”的指導思想,加大執法監察力度,依法對全市城市建設活動進行檢查、管理和監督,及時查處和糾正各種違反規劃的違法行為,力爭把違法狀態消除在萌芽狀態,確保城市發展和建設的整體性和連續性。

領導介紹

杜正喜:蘭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書記、局長。
趙和平:蘭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易增春:蘭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盧 健:蘭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謝國林:蘭州市城鄉規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增加對鄉鎮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的監督檢查職責,指導各縣區鄉鎮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實施管理。
(二)負責鄉鎮勘察測繪的統一監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城鄉勘察測繪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草擬我市有關城市規劃、鄉鎮規劃和城鄉勘察測繪管理的法規和辦法。
(二)負責組織研究、編制、修改、調整全市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上述各項規劃的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審查各縣區編制的城鎮總體規劃、鄉鎮規劃、城鄉勘察測繪工作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負責審查審定蘭州市規劃區範圍內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組織規劃實施效果的總結與評估。
(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城市規劃,負責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規劃建築方案的審查、審批和工程竣工驗收;審批核發“兩書兩證”(《選址意見書》、《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組織編制城市雕塑規劃,負責城市重要地段建築的外立面裝飾及色彩審查等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規劃的審查。
(五)負責全市城鄉勘察測繪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城鄉勘察測繪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城鄉勘察測繪成果資料的提供與使用;負責組織審批城鄉勘察測繪項目方案及成果利用工作,統一管理全市平面坐標系系統和高程系統;負責全市城鄉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和審核;管理全市地圖市場。
(六)負責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規劃管理、審查、審批。
(七)參與蘭州市重大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審批。
(八)依據有關法律規定,負責全市城市規劃、城市測繪管理的監督監察工作,查處違法建設行為。
(九)監督指導各縣區城市規劃和鄉鎮規劃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測繪和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財務管理等工作。
鄉鎮規劃管理處
負責全市鄉鎮規劃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及有關法規的起草;
協調、指導全市鄉鎮規劃管理工作;
協調、指導縣域內村鎮、建制鎮、縣政府所在地城鎮規劃的編制並組織審查;
協調、指導鄉鎮規劃的管理及建設項目的規劃審批,督促檢查縣區對村鎮違法建設的查處工作。
人事處
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醫療保險、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公務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培訓工作;
負責全市測繪外業和地圖清繪技術工人的培訓工作;負責統戰工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勘察測繪信息處
負責全市城鄉勘察測繪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版圖意識教育工作,加強地圖市場管理;監督測繪成果的質量和合理利用;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勘察測繪地理信息系統的建設、發展、管理;
負責對規劃建築、建設用地、城市勘察測繪等專業技術資料(含數位化資料)管理;
負責機關文書檔案和財務檔案的管理;負責圖書、報刊和情報資料的管理;
負責全局系統區域網路的管理、維護。
法規監察處
負責貫徹落實城鄉規劃、勘察測繪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組織制定城鄉規劃、勘察測繪的法律、法規、規章的配套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局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和普法工作;
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負責城鄉規劃批後管理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工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竣工驗收合格書》;
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已審批建設項目的違法建設查處工作;負責對全市城鄉規劃監察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用地規劃管理處
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及市政府劃定的其它地區《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工作;審查成片建設及居住小區的修建性規劃設計方案;
負責核定國土等部門確定地塊的規劃指標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其他工作。
市政規劃管理處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市政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規劃、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審查、審批與綜合管理,並依法核發市政工程及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一書兩證;
參與 各層次規劃方案及市政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論證及初步設計技術審查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市政設施工程項目規劃竣工驗收工作。
總體規劃修編辦公室
負責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修編的組織工作;安排規劃設計任務,對城市發展的有關項目進行研究;
負責總體規劃修編大綱、各項方案的匯總和文本、圖件的組織會審上報;
組織城市發展規劃的研究論證和各專項規劃的匯總,組織審查三縣及紅古區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總體規劃;
負責組織編制報批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及分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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