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地方稅務局

蘭州市地方稅務局

蘭州市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8月組建。目前,市局機關設12個處室,6個直屬單位,2個事業單位。全市地稅系統共設定9個區(縣)地稅局,136個稅務所(分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蘭州市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原蘭州市國家稅務局、蘭州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地方稅務局
  • 組建時間:1994年8月
  • 處室:12個
  • 直屬單位:6個
  • 幹部職工:1344名
人員布置,主要職責,單位榮譽,現任領導,機構職能,

人員布置

截止2008年底,全系統共有正式幹部職工1344名,其中,大專以上學歷的1216人,占90.5%;取得註冊稅務師(註冊會計師)資格人員89人,占6.6%。

主要職責

蘭州市地稅部門主要負責金融保險、建築安裝、交通運輸、餐飲娛樂、郵政通訊、文化服務等行業、以營業稅為主的所有稅種的征管工作,並負責其它所有企業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房產稅等16個稅種的徵收管理。自2000年起,又承擔了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全市地稅系統辦理登記納稅戶共50603戶,其中:企業33557戶,個體工商戶17046戶;查賬徵收戶28983戶,定額徵收戶21620戶。
蘭州市地稅局

單位榮譽

自成立以來,市局先後被市委市政府評為“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目標管理工作先進單位”、“扶持非公經濟發展工作先進單位”、“勞動保障工作先進單位”和“四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局評為“組織收入工作先進單位”,市局黨組被授予“好班子”榮譽稱號;被國家稅務總局評為全國稅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先進單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級“文明行業”稱號;市局繼2005年獲中央文明委表彰的首批“全國文明單位”後,2009年元月再次獲評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2009年,全市地稅系統9個縣區局中,有8個縣區局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並有皋蘭縣地稅局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城關區地稅二局被評為“省級文明標兵單位”。

現任領導

關雲峰(黨委書記、局長)
陳大慶(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虎元(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倪彥民(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學斌(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樹洪(黨委委員、副局長)
白映光(黨委委員、副局長)
李國軍(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建民(黨委委員、副局長)
梁文波(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
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和本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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