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跆拳道協會章程

蘭州交通大學跆拳道協會章程

蘭州交通大學跆拳道協會成立於2007年,是一個在校團委及社團聯合會領導下,由一群熱愛跆拳道的同學組成,協會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教學部的教練都在正規的跆拳道館接受過多年系統的訓練,技術水平過硬,協會擁有獨立的訓練中心和嚴謹的教學計畫,做到對會員按時訓練,嚴格要求。會員們將在這裡體會到跆拳道文化的精髓和古老的東亞文化的巨大魅力。協會定期舉行各種活動,如野外拉練,跆拳道表演,跆拳道技術研討會等。在2014年,協會在原有良好的基礎上繼續擴大規模,對內為學員提供更為良好的訓練,對外加強各大高校的交流合作,樹立良好的社團形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跆拳道協會
  • 地點:蘭州交通大學
  • 協會類別:體育競技類
  • 所屬學院:交通運輸學院
  • 創建時間:2007年
跆拳道協會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社員,第三章會議,第四章財務,第五章考勤、獎懲制度,第六章對外活動,第七章附則,部門設定,

跆拳道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的名稱:蘭州交通大學跆拳道協會。
第二條:本社團蘭州交通大學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條例,呈報核
準成立;
第三條:社團性質:蘭州交通大學是由跆拳道愛好者自願組成的以健康教育為目的的在全校開普及跆拳道的非營利學生社團組織,由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立足本校,為學生教育作貢獻,為本校的體育事業作貢獻。
第四條:社訓:高尚謙和、勇於挑戰;
第五條:社團成立宗旨:
1,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弘揚愛國意識,提升校園文化品位,增強體質,培養意志品質,充分展現跆拳道“以禮始以禮終”的尚武精神。
2.促進與各高校的跆拳道社團及俱樂部的交流與合作。
3.在推廣全民運動的前提下,提升本學院學生的跆拳道運動風氣。
第六條:社團精神:禮儀、廉恥、忍耐、克己、百折不屈!

第二章社員

第七條:申請加入社團的社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跆拳道,擁護本社團成立宗旨者;
2、有加入本社團的意願,男女不限;
第八條:社員如有品行不良或已屬事實犯罪行為者,本社團將強制取消其社員資格;一個學期後不繼續註冊者,視為自動離會;
第九條:社員的權力;
1、有本社團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種活動;
3、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4、對社團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5、入會自由,退會自由;
第十條:社員義務;
1、遵守本章程的規定及各項會議的決議案;
2、維護本社團的合法權益;
3、完成本社團交由的工作;
4、按規定繳納會費;
5、全體會員為社團爭取經費,貢獻利益;
6、會員退會應向本社團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一條:社員名冊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重造,以備查詢。

第三章會議

第二十二條:本社常規會議分會員會議、各部負責人會議和表演隊會議三種;
第二十三條:本社定於兩周一次小會、一月一次大會。開會一月內有兩次不到者定於自動離社。會議由會長主持召開。開會通知必須有辦公室下達方刻有效。
第二十四條:會員大會須由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出席,方得開會;
第二十五條:實戰隊和表演隊的會議視本社實際需要,由會長不定期召開;

第四章財務

第二十六條:本社經費的來源如下:
1、各社員繳納的社團會費;
2、企業贊助及自由捐款;
3、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的活動或服務收入;
第二十七條:本社團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內,促進跆拳道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下分配使用;
第二十八條:財務管理:
1、本社團經費財務部部長一人負責;
2、每學年末上交財務明細報表;報學社聯財務部備案。
3、每半學年公開財務報表,由全體社團成員監督;

第五章考勤、獎懲制度

第二十九條:每次活動由後勤部負責記錄考勤和缺勤,學年末進行考勤統計
第三十條:參照考勤進行升級水平考試和學年社團評定
第三十一條:缺勤超過應出勤次數三分之二以上不予評分
第三十二條:年度考勤和考試成績優秀的授予優秀學員獎項鼓勵並給予升級資格
第三十三條:當月表現優秀的學員評選每月跆拳之星
第三十四條:年度積極工作的幹部授予我社優秀幹部獎
第三十五條:對不遵守社團章程和體育館紀律,態度散漫,影響正常訓練活動的學員,給予批評教育指導。屢教不改,態度惡劣者,予強制退會
第三十六條: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的,即予強制退會處理

第六章對外活動

第三十七條:本部與其他學校所舉行的交流活動、聯誼活動,需經會長審核通過,再申報至校團委。
第三十八條:本部所聘請的校外指導教練,需經會長及指導老師通過並上報校方批准。
第三十九條:本部所舉行的各項活動,成員需嚴格聽從會長、副會長及活動項目組領導,對於不聽從領導造成不良後果者,由個人自負,本部保留追究其責任權利。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條:會員證的注意事項如下:
1、會員證只限會員本人使用,不得無故外借;
2、會員證須蓋有學社聯或協會章印;
3、每次訓練需出示會員證,作課次記錄;
4、會員證遺失應向社團提出書面申請,由社團給予補辦;
5、會員證使用期4個學年。
第四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應依下列程式:
1、由正式社員五分之二以上聯名提議;
2、由會長擬定章程修訂案,提請社員大會決議,經正式社員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會眾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方得以修正;修正通過後,由社長公告。
第四十二條:本社正式社員得經正式社員總數的二分之一以上聯名依法提議創製本社自治常務的相關法規,或複決本社各級會議的決議;
第四十三條:本社新舊幹部交接時,現任社務人員應將全部財務清單與校方校對無誤後,列冊移交下屬參考;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經社員大會通過後,由本社社長公告實行,修正時亦之,並報學生社團聯合會備案。

部門設定

蘭州交通大學跆拳道協會章程
辦公室:主要通知社團人員日常訓練安排,考勤工作以及社團財產。
宣傳部:負責整理和組建社團的宣傳資料(照片、DV、橫幅、宣傳畫報等);負責社團活動的策劃。
組織部:主要負責各項活動開展前的具體方案、費用預算、以及活動的具體的活動的籌備、執行工作和活動終結。
教學部:主要負責教學工作;
會長:由指定會社長代理處理社團事務。
社理事會:有會長和各主要部門負責人組成,討論並決定社團重要事宜;並報學生社團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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