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數學建模協會

蘭州交通大學數學建模協會

數學建模協會是蘭州交通大學學院團委、由學院團委負責管理。

數學建模”是指用數學語言描述實際的事物或現象。它一般是實際事物的一種數學簡化。它常常是以某種意義接近事物的抽象形式存在的,但它和真實的事物有著本質的區別。為了使描述更具科學性、邏輯性、客觀性和可重複性,人們採用一種普遍認為比較嚴格的語言來描述各種現象,這種語言就是數學語言。使用數學語言描述的事物就稱為數學建模。

活動

數學建模協會吸收全校數學建模愛好者,組織開展一系列活動。意在對會員進行數學建模的長期指導和經驗交流以及培訓,提高他們對數學建模的認識和團隊合作意識,使在他們的數學建模在長期的鍛鍊中能循環漸進的提高,為我校能在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取得優異的成績做準備。

活動周:舉行“數學建模”系列講座,選拔建模愛好者

基本信息,院系章程,

基本信息

數學建模協會以團隊精神、創新意識為靈魂。
宗旨:致力於活躍學校的社團活動,營造學術氛圍。
學期目標:營造一定的數學建模氛圍,通過會員一起學習、交流開展活動以推動全院乃至全校的數學建模成績,終極目標:培養和選拔高水平的選手們參加一年一度的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爭取得優異的成績
學科建設
1、積極開展協會活動,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普及數學知識,提高會員的綜合素質。
2、在協會活動中,普及數學建模知識,培養會員綜合套用數學的能力。
3、定期開展培訓活動,積極協助學校、學院組織參加各級數學建模競賽。

院系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校園文明建設,促進學生社團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的健康發展,豐富和活躍學生的課外生活,為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服務,依據國家及學校的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所稱學生社團協會,是指由具有共同興趣和愛好的我校學生自願組成的、具有一定章程並在學校學生社團協會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民眾性團體。協會會員應是我校在校正式註冊登記的在校大學生。
第三條協會必須接受學校的指導和管理。
第四條協會的宗旨及活動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符合國家的教育方針,有益於學生的身心健康與全面發展。
第五條協會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
第二章 協會的管理部門和輔導部門
第六條院團委是所有學生社團協會的管理部門,負責所有學生社團協會的管理工作。
第七條院團委下設社團聯合會(以下簡稱“社聯”),具體履行學校對協會的管理和服務職能,主要職責包括:
1.對外代表全校社團,對內代表全校社團及廣大會員利益;
2.負責社團的整體對外宣傳;
3.對申請成立的新協會進行預審;
4.在每學年初完成所有協會的年度註冊和個別協會註銷工作;
5.對協會的工作及其主要學生幹部進行指導培訓;
6.對協會的各項活動進行審查;
7.社聯管理部門管理協會活動資金;
8.每學期對協會的運行狀況及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根據實際需要有成立與解散學生社團的職能;
9.監督各社團負責人的工作情況,社聯有權利組織社團換屆工作,有權利召開各社團全員大會,有權利任命及罷免社團負責人;
10.對協會的表彰處分及其他諮詢服務等工作。
第八條協會的掛靠單位及指導教師
1.掛靠單位及指導教師負責對協會進行輔導。掛靠單位應是廣西教育學院(系)黨政部門、教學或科研單位;指導教師應是掛靠單位的正式教職工。掛靠單位及指導教師應熟悉該協會的活動內容並能勝任對其工作的指導,對協會會員進行業務培訓,對協會主要活動進行可行性、安全性的論證。
2.協會指導教師由協會管理部門報至學校教務部門,由教務部門對指導教師的工作給予適當的肯定。
第九條協會的顧問
1.協會根據活動需要可在校內外聘請若干政策水平較高、學術造詣較深或某些方面有專長、關心教育的有關人士擔任協會的顧問。協會顧問的職責是在協會的登記宗旨範圍內對協會的活動進行幫助。
2.聘請顧問時,協會須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正式聘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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