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佳國

蘭佳國,武穴市公安局工作人員。

2021年9月,蘭佳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佳國
  • 國籍中國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經武穴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武穴市公安局工作人員蘭佳國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蘭佳國身為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律意識淡薄,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武穴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蘭佳國開除黨籍處分,由武穴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10月21日,經武穴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武穴市公安局原民警蘭佳國受賄罪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大量證據,充分證實被告人蘭佳國的犯罪事實,被告人蘭佳國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和罪名無異議,並當庭自願認罪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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