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專利案,指的是蘋果公司產品與三星產品之間存在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蘋果公司因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機與iPhone的相似程度極大,並且在向三星發出專利授權要約遭到三星拒絕以後,將三星告上法庭。2012年八月份,美加州地方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稱三星電子侵犯蘋果若干專利,須向對方賠償10.5億美元。對此三星表示不服,並提起抗訴。2012年12月7日,蘋果與三星電子將在聖何塞聯邦法庭再次開庭,以重新審理這場雙方各具高風險的法律訴訟。2012年12月19日,三星將撤銷在歐洲各國對蘋果提出的專利侵權訴訟。
2014年2月,雙方未達成和解方案,致使雙方的專利侵權案於3月啟動新庭審。2014年8月份,微軟再次對三星提起訴訟,請求美國聯邦法庭認定,微軟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的交易並不違反該公司與三星之間的契約協定。
2018年5月,美國陪審團重新審理此案,並達成一致裁決,將賠付金額改為5.386億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為侵犯蘋果三項設計專利,而530萬美元是因為侵犯了蘋果兩項實用專利。
2018年6月26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庭公布的法律文書顯示,兩家手機製造商已就專利訴訟達成和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蘋果三星專利案
- 對象:蘋果公司產品與三星產品
- 實質: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
- 時間:2012年八月份
案件背景,全程回顧,談判歷史,案件進展,和解失敗,初審結局,再度開庭,和解再次失敗,結案,雙方回應,三星官方聲明,蘋果官方聲明,事件影響,相關趣聞,蘋果追加索賠,三星撤訴,再次重審,重審結果,放棄抗訴,再次起訴,
案件背景
1.蘋果曾經向三星發出專利授權要約
被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機與iPhone的相似程度所“震驚”,蘋果還是考慮到與三星有著重要的合作關係--三星是其核心零部件供應商--向三星提出願意授權專利組合。2010年10月,蘋果向三星發出專利授權要約,願意以30美元每部手機、40美元每部平板的價格授權其專利組合。如果三星願意拿出自己的專利組合進行交叉授權,蘋果還可以給三星20%的折扣。根據蘋果的測算,這類交易2010年將為蘋果貢獻2.5億美元專利授權收入。蘋果如今正在向三星索賠10倍的損失,即25億美元。這份2010年的專利授權要約是上周庭審即將結束時的一顆令所有人意外的重磅炸彈。
2.三星在美國市場的平板營收不足蘋果的5%
儘管一直被外界視為具有競爭力的產品,但三星Galaxy Tab平板在與iPad相比時幾乎不值一提,至少在美國市場如此。根據三星披露的檔案,三星在整整七個季度出售的平板數量,還不如蘋果iPad銷量最差的一個季度的數字。三星在美國市場的平板銷售總價值為6.44億美元,連蘋果同期近150億美元的5%都不到。
3.三星在手機領域的表現更好,但仍遠落後於蘋果
三星並非唯一一個被迫披露眾多商業信息的公司。蘋果上周也第一次披露了iPhone、iPad和iPod touch在美國市場的銷量數字。從2007年至今年上半年,蘋果在美國售出了8500萬部iPhone,價值500億美元;售出iPad 3400萬部,價值190億美元,售出iPod touch為4600萬部,價值100億美元。在三星方面,三星披露截至2012年6月的兩年時間裡,該公司售出了2125萬部手機,創收75億美元。三星銷量最高的單款手機是Galaxy Prevail,銷量為225萬部。
4.三星在一份2010年的內部報告中稱,只要Galaxy手機更像iPhone,它就會變得更好。
蘋果律師披露了一份長達132頁的三星內部報告,該報告將Galaxy S和iPhone進行了逐項對比。三星的產品設計師在這份報告中的結論令所有人震驚:建議讓Galaxy S更像iPhone。三星反駁稱,這份報告只是常規的“競爭形勢分析。”
5.三星消費者願意為類似於蘋果的功能額外支付100美元
如果三星接受了自己的產品專家的建議,將所有手機都生產得更像iPhone,那么三星的消費者願意為每部手機多支付高達100美元。這一結論是MIT教授約翰·豪瑟(John Hauser)通過對涉案的三項蘋果專利進行仔細研究後得出的。他的研究發現,消費者表示他們願意為蘋果專利相關的所有三項功能額外為每部智慧型手機支付100美元,或者為包含這三項功能的平板電腦額外支付90美元。在接受三星律師交叉質詢階段,豪瑟教授解釋稱,在他的研究中,消費者會被詢問他們願意為一組功能支付多少錢,但並未被問到新增的成本與本人消費能力有關的問題。三星律師辯解稱,這將使得豪瑟的研究結果“經不起現實考驗。”
6.不管被告原告是誰,專利糾紛案有時會變得非常無聊。
儘管專利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它仍然是一門相當枯燥的學科。專利訴訟案有時會變得非常無聊,因為雙方爭論的焦點往往是一些極其微小的細節,幾乎只有該行業的內部人士才會理解並關注。上周五,蘋果召喚出了一個又一個專家證人,試圖證明其專利涵蓋了多種多樣的功能,例如“反彈專利”,這些專家往往只用專利號碼最後三位數字稱呼這些專利。一名專家證人甚至用技術術語詳細解釋稱,其中一項專利的目的是幫助用戶節省許多“無用功”。
全程回顧
2011年4月15日
蘋果在美國針對三星提起訴訟,稱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權。蘋果指責三星“偷竊”了部分iPad和iPad2的設計,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並要求停止銷售其平板產品。
2011年4月21日
三星在韓國、日本和德國起訴蘋果,稱蘋果侵犯了三星的專利權。
2011年6月28日
三星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起訴蘋果。
2011年8月4日
蘋果向德國杜塞道夫地區法院申請初步禁令,希望禁止三星和三星德國公司對某些產品的銷售。
2011年8月9日
杜塞道夫地區法院發布了初步禁令,禁止三星銷售某些型號的Galaxy Tab平板電腦。這一初步禁令稱,三星的產品涉嫌侵犯蘋果的一項設計專利。這一禁令只是臨時舉措,禁令將持續到相關專利權訴訟的聽證會召開。
2011年8月29日
三星表示,由於澳大利亞的一個法庭聽證會正在進行,將把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在澳大利亞推出的時間延遲到9月的最後一周。
2011年9月2日
杜塞道夫地區法院接受蘋果的請求,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或推廣最新的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9月5日
三星表示,由於德國法庭的禁令,將不會在柏林的IFA消費電子展上展示7.7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9月8日
蘋果日前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交訴訟書,指控三星侵犯了兩項與iPhone和iPad有關的專利權,索賠1億日元。並請求法庭發布禁令,禁止三星在日本銷售侵權產品。
2011年9月9日
杜塞道夫地區法院維持8月份發布的對三星的初步禁令,從而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某些型號的平板電腦。三星對這一禁令提出申訴。
2011年9月26日
蘋果在澳大利亞對三星提起多項專利權訴訟。其中3起訴訟涉及觸控螢幕技術,這些訴訟將舉行聽證會。蘋果請求法庭發出禁令,從9月30日開始禁止三星在澳大利亞銷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
2011年10月12日
三星表示,計畫對使用的技術進行調整,繞開蘋果的相關專利,從而規避荷蘭的一項智慧型手機銷售禁令。
2011年10月13日
澳大利亞一名法官維持對三星10.1英寸Galaxy Tab的臨時禁令。法官安娜貝爾·貝內特(Annabelle Bennett)判決稱,如果使用了觸控螢幕技術,那么三星的產品不得在澳大利亞銷售。蘋果認為三星的觸控螢幕技術侵犯了該公司專利。
2011年11月29日
蘋果向德國杜塞道夫地區法院提出請求,希望法庭禁止三星在德國銷售Galaxy Tab 10.1N平板電腦。這款平板電腦是對10.1英寸Galaxy Tab的升級,而後者已於9月在德國遭到初步禁令。
2011年11月30日
三星在澳大利亞抗訴成功,推翻了此前的臨時禁令,從而可以銷售10.1英寸Galaxy Tab平板電腦。在最終的聽證會之前,三星將可以在澳大利亞銷售這款產品,而聽證會的日期目前尚未確定。
2012年3月6日
三星向韓國首爾一家法院遞交了訴訟,指控蘋果iPhone 4S和iPad 2侵犯了其持有的三項專利。
2012年5月24日
庫克和三星CEO崔志成在舊金山一家法院會面,尋求和解,但最終失敗。
2012年7月31日
7月31日,美國加州法院開庭審理蘋果與三星電子的專利訴訟。蘋果在開庭陳述中將三星描繪成“美學盜竊者”,指責三星剽竊其靈感而不是進行創新。
談判歷史
兩家公司的和解談判可以追溯到2010年。去年訴訟期間的一份法庭檔案顯示,蘋果曾向三星提出一份專利授權協定,每部手機收取30美元,每部平板電腦收取40美元。如果三星同意雙方專利交叉授權,那么價格還可以優惠。三星也曾向蘋果提出一份專利授權協定,但蘋果抱怨價格過高。
雙方談判的多數細節都包含在最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其6月4日的裁定做出解釋的檔案當中,其中提到了雙方提出的大多數和解條款。檔案稱,去年9月份,也就是在蘋果贏得加州訴訟後不久,蘋果就向三星提出了和解協定。
不過雙方最嚴肅認真的談判發生在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份期間。檔案顯示,1月中旬雙方舉行了多輪面對面的談判,但未能達成協定。雙方又同意在2月份面對面會晤。2月7日,兩家公司的代表起草了《諒解備忘錄》,提出了和解方案,並提交給了兩家公司的高層。但沒有跡象表明兩家公司管理層已經接受了協定條款。
雙方的談判一直持續到3月份,但不久後談判破裂。3月22日,三星要求重啟談判,但蘋果在截止日期之前沒有做出回應。不過三星表示,雙方之前的一些提議仍然可以討論。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表示,它認為三星提出的專利授權費用並非沒有道理或缺乏誠意。檔案稱:“事實上,雙方代表能夠達成諒解備忘錄,本身就說明了三星的談判誠意,說通俗一點,雙方是在同一起跑線上。”
蘋果一直指責三星的專利授權費要求不公平,不符合其在國際組織做出的承諾。蘋果還稱,三星有義務首先提出“一個具體、公平、合理的授權費用”。法庭不認同這一觀點,稱“現有證據並不支持蘋果的這一立場”。
蘋果還對三星試圖達成雙方手機專利組合的交叉授權許可協定提出批評。法庭同樣對此持有異議,認為“三星在這方面的提議並非沒有道理”。
案件進展
和解失敗
2012年8月20日,蘋果與三星未能就互訴專利侵權案達成庭外和解,雙方決定在周一重返法庭,從而增加了此案由陪審團裁決的可能性。
兩家公司表示,雙方無法通過庭外的接洽縮小各自法律主張的數量。在此案中,蘋果指控三星公司抄襲了iPhone等產品的設計專利,三星提出反訴。
負責此案的美加州聖何塞地方法庭法官要求雙方從簡處理糾紛,並要求兩家公司的高管在陪審團審議前再次談判。陪審團或在周二開始審議此案。
史丹福大學一位法律教授馬克·萊姆利(Mark Lemley)表示,“現在若還想雙方能在審議前和解未免太遲。要是能夠和解,那一定會是件轟動全球的事情,涉及到的絕不止這一件案子。”
三星與蘋果間的專利訴案在全球4大洲展開。萊姆利稱,兩方的專利組合涵蓋內容廣,涉及項目細,不太可能達成和解,而且兩方都有遭遇產品禁售的危險。
法官高蘭惠(Lucy Koh)要求兩家公司在報告,是否存在互相妥協的可能,讓案件中各方的主張更為簡介明了。
而由兩邊律師周六聯合提交的一份檔案則顯示,“雙方已展開會晤且就案件簡明化一事進行了討論,但未能進一步減少案件中所提主張。”檔案並未提及蘋果執行長蒂姆·庫克(Timothy Cook)與三星權五鉉在2012年的會面。
三星發言人拒絕就此檔案評論,蘋果發言人同樣拒絕置評。
本案舉證質證階段已在上周五結束。高蘭惠限定各方有25個小時的時間提出證據並就對方證據展開質疑。三星對法庭表示,由於時間問題,它拒絕和蘋果最後一位證人做交叉詢問。這位證人是紐約大學的經濟學教授,詹努斯·奧多佛(Janusz Ordover)。
奧多佛在作證時表示,三星利用自身的“壟斷能力”對蘋果提出了不切實際的授權要求。
高蘭惠希望能在周一完成就陪審團指示展開的辯論,涉案雙方應在周二作結束陳詞,陪審團則在當天晚些時候開始審議。
初審結局
2012年8月,美加州聖何塞法院就蘋果訴三星專利侵權一案做出判決。陪審團裁定,三星故意侵犯蘋果公司多項專利,應向給蘋果付10.51億美元損失補償。而蘋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專利。
法庭官員判決前對媒體表示,陪審團已於今日達成一致裁決。陪審團達成一致判決僅用了3天時間,比業界預想時間要短。
由9人組成的法庭陪審團就此案審議了3天時間,實際時間為21小時35分鐘。此前媒體曾預測,鑒於此案的複雜性,陪審團審議過程可能將持續數日之久。
如此短暫的審議或意味著,9名陪審團成員毫無困難地便達成了三星抄襲蘋果的共識。
美國太平洋時間周五下午3點21分,此案主審法官高蘭惠(Lucy Koh)進入法庭。在對裁決結果一致性進行檢查後,她問到:
“陪審團是否就判決結果達成一致?”
“是的。”陪審團回答
法庭於下午3點40分宣讀了判決。陪審團稱,三星侵犯了蘋果公司的多項實用性專利,以及多項設計專利。陪審團裁決同時表示,部分三星手機“淡化”了蘋果iPhone的商業外觀價值。
陪審團指出,三星侵犯了蘋果所謂“旋扭縮放”,即展開手指放大螢幕顯示內容的專利。以及蘋果的“彈回”專利——當用戶向螢幕邊緣移動手指,圖像會彈回的方法。
陪審團裁定,蘋果未侵犯三星公司任何專利,無需做任何賠償。
判決未涉及任何有關產品禁售的事項。
再度開庭
三星要求法院裁定評審團10億美元的專利侵權罰款判決無效,蘋果方面則要求法院禁止三星在美銷售部分型號的智慧型手機,包括Galaxy S 4G、Galaxy S 2和Droid Charge。
這次審理對雙方都至關重要,因為三星與蘋果都試圖在這個高速增長、全球銷售額高達1500億的市場中獲得增長的槓桿,都希望保住這個或在轉瞬之間失去的地位,比如黑莓手機製造商RIM公司目前的處境。
和解再次失敗
2014年2月21日,遞交給加利福尼亞州北部地區法院的檔案顯示,蘋果和三星之間的和解談判宣告失敗。蘋果CEO蒂姆·庫克和三星聯席CEO申宗鈞參加了由中間調解人安排的一次會面,但雙方並未達成和解方案,致使雙方的專利侵權案於2014年3月啟動新庭審。
結案
2018年5月,美國陪審團重新審理此案,並達成一致裁決,將賠付金額改為5.386億美元,其中533316606美元是因為侵犯蘋果三項設計專利,而530萬美元是因為侵犯了蘋果兩項實用專利。
在陪審團公布最新裁決後,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事實是,三星公然抄襲了我們的設計。同時我們感謝陪審團的服務,他們一致同意三星應該為抄襲我們的產品付費。”
三星則回應稱:“今天的裁決對三星有利,符合最高法院為設計專利損害賠償設定的範圍。我們會考慮所有選擇,以取得不影響創造力的結果。”
2018年6月26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庭公布的法律文書顯示,兩家手機製造商已就專利訴訟達成和解。
雙方回應
三星官方聲明
三星蘋果正在數碼設備上的專利世紀之戰今天告一段落,對於賠款10多億美元的判決,三星對此表示不滿並在宣判結果發布後一小時內就發出官方聲明,全文如下:
“今天的裁決不應該被視為蘋果公司的勝利,而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這將導致更少的創新、更少的選擇以及潛在的更高的價格。不幸的是,專利法的缺失已經讓“帶圓角的矩形”這樣的外觀設計都可以被一個公司所控制。而這一切都是三星和其它技術公司正在努力改善中的技術。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應該有選擇權,我們看到,在世界各地的法院和法庭,其中有一些已經否定了蘋果的做法,這也並不是他們最後的勝利。三星將不斷創新,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
蘋果官方聲明
在三星的悲情聲明發布沒多久,蘋果也在紐約時報上貼出了自己對於這次判決的看法。對於三星的申辯,蘋果以“偷竊”這樣的字眼來批駁。全文如下:
我們感謝陪審團付出大量的時間來聽我們的故事,我們也對完成這一過程而感到非常興奮。需要注意的是,三星的複製行為比我們知道的要來得有過之而無不及。蘋果和三星之間的訴訟並非為了專利或是金錢,而是價值觀的最終對抗。蘋果公司注重產品的原創性和創新,這才能為人們的生活帶來地球上最好的產品。我們製造這些產品是用來滿足我們的客戶,而不是滿足競爭對手明目張胆地複製。總而言之,法院的判決為三星的行為傳送了一個響亮而明確的信息:偷竊就是不對的。
事件影響
蘋果本來占據優勢,裁決對它有利,這讓硬體商到運營商都不高興。一直以來,美國運營商 AT&T、Verizon Wireless和Sprint Nextel飽受分析師批評,因為它們為iPhone支付高額補貼。運營商也知道補貼比Android手機高很多。去年,Sprint因為向蘋果支付155億美元購買iPhone,股價大跌。去年四季度,由於消費者大量採購iPhone,AT&T的利潤下滑。對於最新的裁定,運營商要么不願置評,要么拒絕置評。
不過,如果沒有了iPhone運營商會更糟糕。美國第四大運營商T-Mobile USA已經在流失客戶,關鍵的一個原因是沒有iPhone。
正因如此,運營商祈求有人能削弱蘋果的地位。美國運營商最近幾年加大對Android的支持。今年,一些運營商還引入了Windows Phone。
周五的裁定對微軟是好事,它可以贏得運營商、設備製造商的支持。Android生態系統的未來不確定性更高了,其它Android硬體商和軟體設計者現在更容易面臨訴訟了。
Baird分析師威廉-鮑威爾(William Power)說:“這為Andorid生態系統帶來一些擔憂,法律風險會讓製造商三思。”
另一方面,微軟的Windows Phone系統界面與蘋果完全不同。Current Analysis分析師 Avi Greengart說:“消費者應該如何使用設備,微軟顯然有不同於蘋果的觀點。所以,企業如果使用Android、被蘋果起訴、成本失控,它們就會被逼投靠微軟。”微軟拒絕對法院的裁定置評,Google暫時無回應。
消費者現在無意選擇第三作業系統。現在大多的流行程式只針對Android和iPhone,諾基亞Windows Phone銷售不佳。只要消費者繼續喜歡Android多過蘋果,至少會有一些製造商會不斷推出Google手機。法律訴訟、授權等成本,則會轉給運營商,最終推給消費者。
相關趣聞
兩家公司在庭審中發生了很多的趣聞。
1.你分清了這些產品么?
關於三星GALAXY Tab平板和蘋果的iPad,蘋果律師讓其當場分別兩者時,三星律師一開始竟然也沒能分辨出來。
“蘋果律師拿出很多份證據,有大量的網上購物的消費者誤把三星產品當成蘋果產品購買。”
2.除非你嗑藥了
在法官高蘭惠收到蘋果多達75頁的簡報,要求法庭允許蘋果傳喚22位證人出庭作證之後,法官高蘭惠被逼急,一度失態地問蘋果律師威廉.李是不是嗑.藥了。
法官高蘭惠:除非你“嗑藥”了,不然你肯定清楚我們絕對不會允許這些證人出庭!
蘋果律師威廉.李:尊敬的法官大人:首先我要澄清的是我絕對沒有“嗑藥”,這點我可以向你保證
3.沒我們,iPhone一台也賣不出去
三星高管指責蘋果,“蘋果第一代iPhone在三星公司開始研發行動電話技術的20年後才走向市場。如果不是利用了三星的專利技術,蘋果不可能賣出哪怕一台iPhone。”
4.肚臍眼兒
三星律師:不知您是否聽說過有些小孩稱iPhone的Home鍵很像肚臍眼?
蘋果副總裁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完全沒有此事!
5.別拿這些產品說事兒
三星方面稱:Galaxy Nexus的銷量非常小,不適合拿來做參考…..
6.iPhone設計很一般
早在這場官司開始的時候,三星律師就已經向法官申訴:iPhone的設計是大勢所勢,毫無特別之處。
另一名被三星請上法庭的專家Itay Sherman再一次表達了同樣的觀點:無論是iPhone還是iPad的設計都非常“一般”(Obvious),不應該受到法律的保護。
7.一碗水
三星高級設計師出庭作證稱,他們在2006年12月就已經申請了F700的設計專利,這個時間先於蘋果iPhone最早發布的時間。更為重要的是,這名設計師表示這款設備的靈感來源於一碗水,而不是任何蘋果專利。
8.提前認輸
三星證人Michael Wagner稱:蘋果在計算利潤流失的時候犯了很嚴重的錯誤,三星在嫌抄襲iPhone和iPad的設計或侵犯蘋果其他專利的產品方面所得的利潤實際上僅有5.2億美元,遠沒有蘋果計算的20多億美元之多。
9.你們要活著
在閱讀109多頁的材料前,高蘭惠對眾人陪審員說:大傢伙每隔一段時間要站起來以下,我要確保你們還活著。此外大家打起精神,我要求你們要認真閱讀這些材料裡面的每一個內容,包括我在內!
蘋果追加索賠
已經在世紀專利大戰中勝出並可獲得10.5億美元賠償的蘋果顯然仍不滿意。昨天,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案又要求追加5.35億美元的賠償金額,另外,蘋果在摩托羅拉移動的禁售交鋒中也獲得了勝利。
2012年8月份蘋果與三星的專利大戰中,三星公司被判向蘋果公司支付10.5億美元的賠償,但是蘋果公司認為既然認定侵權行為來自主觀故意,那么三星公司應該付出更多的賠償,因此蘋果又追加了5.35億美元的賠償金額。目前,蘋果在提交法院的檔案中認為存在侵權的三星移動設備共有26款,包括當前正在熱銷的GalaxySIII、GalaxyNoteII等。
不過,三星公司則認為自己並沒有侵犯蘋果的專利,而法院的評審團也錯誤地計算了此案的賠償金額,因此也要求評審團對該金額做出覆核。事實上,三星也向法院提出了訴訟,認為蘋果的iPhone5也侵犯了自己的專利。
另外,蘋果在另一樁專利糾紛中也獲得了勝利。近日,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針對摩托羅拉移動要求禁售蘋果iPhone和iPad產品的要求也作出了裁定,認為摩托羅拉移動已經承諾會按照“公平、合理、非歧視性原則”向其他公司提供使用其專利技術授權,因此該項專利已納入標準技術專利範圍,法院不能因侵犯標準技術專利而禁售相關產品。
FTC在聲明中特彆強調,由標準技術專利引起的“專利要挾行為”會對競爭、創新及消費者造成損害。
三星撤訴
2012年12月18日,三星電子宣布,它將撤銷在歐洲各國對蘋果提出的專利侵權訴訟。三星在那些專利侵權訴訟中曾請求法庭發布針對蘋果產品的禁售令。
2012年12月19日三星發表電子郵件聲明稱:“三星已經決定在歐洲法庭尚未判決的標準關鍵專利案中撤銷對蘋果的索賠要求,以保護消費者的選擇權。”在三星做出這項決定之前,美國一家法庭剛剛作出判決,聲稱法庭不會在相關專利訴訟中發布三星26款產品的禁售令。
三星一位高管稱,三星最終將在德國、英國、法國、義大利和荷蘭等各個國家撤銷對蘋果的索賠要求。三星將繼續進行在智慧財產權糾紛中索賠的訴訟。
再次重審
三星電子和蘋果的專利官司被稱之為“世紀訴訟”,這一案件本周在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庭再次重新審理,案件的核心不再是三星是否侵犯了蘋果的若干專利,而是三星到底應該再賠償蘋果多少錢。
這場無休止的世紀訴訟已經讓不少科技業看客、果粉、星粉耐心耗盡、身心俱疲。
雙方相互的專利侵權指控始於2011年,之後三星和蘋果相繼在美國、歐盟等多國發起訴訟。去年八月份,這一官司在美國劃上一個暫時句話,三星電子被判侵犯蘋果多項專利,必須賠償蘋果10.5億美元。這一賠償額低於蘋果要求的27.5億美元。
矽谷地區知名法官高惠蘭,在後來的裁決中,將三星的賠償額減去了4.5億美元,三星的賠償額只剩下大約6億美元左右。
然而,蘋果並不滿意,仍然希望增加賠償額。而本周在加州聯邦地方法庭的重審,將決定在上述的6億美元之外,三星還需要作出多少額外賠償。
周三,蘋果律師要求三星電子追加3.8億美元的賠償,但是三星只願意賠償5200萬美元。
蘋果一名律師指出,三星電子的內部檔案已經證明,由於三星拷貝蘋果的產品設計,這影響了蘋果產品銷售和收入。蘋果律師稱,三星一共售出了1070萬部侵權產品,獲得了35億美元的收入。
蘋果律師稱,3.8億美元的賠償額,是根據蘋果損失的利潤(1.14億美元)、三星獲得的侵權利潤(2.31億美元)和約合3500萬美元的專利授權費計算得出的。
此次重審將持續六天,之後將交給八人陪審團作出裁決。之後,三星電子到底應該為侵權行為一共向蘋果賠償多少,將水落石出。
2018年6月12日,三星向法院提出申請,在提交給美國加州聖何塞地區法院的這份34頁的審判後動議中表示,陪審團做出的5.39億美元賠償判決數額“過高”,無法獲得證據支持。希望能駁回針對其與蘋果的手機專利做出的裁決,或者重審這起案件。
重審結果
2013年11月,蘋果公司控告三星電子侵權一案重審,矽谷法院於昨日下令,三星需向蘋果支付2.9億美元,作為複製iPhone及iPad上重要功能的賠償。
此前,法院給判予蘋果10.5億美元,但美國地方法院法官Lucy Koh下令重審,並因上次陪審團錯誤計算,而拋出4.5億美元的賠償判決。三星對該判決提出抗訴,預計亦會對最新判決提出抗訴。
放棄抗訴
2014年7月,國外媒體報導,蘋果周一向美國聯邦巡迴法庭提起一項動議,放棄加州法官對三星侵權案做出的判決進行抗訴,這將意味著蘋果將不再尋求對於三星侵權產品的永久禁售令。
來自動議檔案顯示,蘋果放棄針對2012年蘋果和三星在加州庭審結果的交叉抗訴,該交叉抗訴是在今年3月正式提交。
隨著該抗訴的撤銷,蘋果將放棄對三星侵權的23款設備的永久禁售令。此前,蘋果與三星的兩場專利大戰中,一直在尋求永久禁售令,但是兩次均被法官駁回,法官表示蘋果一家獨大的做法不利於反壟斷。
再次起訴
2014年8月份微軟對三星提起訴訟,請求美國聯邦法庭認定,微軟收購諾基亞手機業務的交易並不違反該公司與三星之間的契約協定。根據協定,三星製造的每一部Android手機和平板電腦都應當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
微軟在起訴書中稱,三星拖欠其專利費的利息就高達690萬美元。微軟在起訴書中指出,根據專利授權協定,三星去年向該公司支付了10億美元專利費。2011年,三星同意就Android涉嫌侵權問題公開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這份協定屬於交叉許可協定。根據公開的起訴書,微軟認為根據專利授權協定,三星同意在7個財政年內向微軟支付專利授權費,以換取其在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Android作業系統中使用微軟專利技術。但三星第二財年就未能及時支付專利授權費,也沒有支付利息。
而三星宣稱,由於微軟買下諾基亞設備及其服務業務,三星不應該繼續與微軟履行此前簽署的協定,而應該重新簽署協定。為此,三星拖欠微軟的費用應減少甚至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