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蒙友好互助條約

蘇蒙友好互助條約,蘇聯與蒙古之間的條約。1946年2月27日在莫斯科簽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蒙友好互助條約
  • 簽訂時間:1946年2月27日
為期十年,可自動順延十年。規定兩國受到威脅和入侵時,雙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使用軍事力量以互相援助;駐在締約另一方的軍隊應在“沒有必要時”撤回本國。1966年1月15日兩國在烏蘭巴托簽訂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為期二十年。規定發展雙方全面合作,採取一切措施保證兩國的安全、獨立和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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