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軍事科學協會條例,前蘇聯武裝力量進行軍事科學研究的一項法規,是軍官開展業餘軍事科學研究的基本依據。前蘇聯國防部長1956年11月9日命令頒布施行。協會條例有4個部分共15條,包括:協會的性質和任務、組織和機構、工作內容和方式以及會員的權利和職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