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私人汽車保險制度是蘇聯對私人汽車保險的一種辦法。包括: 汽車的各種損傷; 零配件的丟失; 司機的人身安全; 行李及附屬設備的保險等。
私人汽車保險分為兩種: 一種是保險費為汽車本身價值的2%,包括司機的人身保險及汽車、行李和物品的保險。另一種是保險費為汽車價值的1%,它不包括價值在150盧布以下的行李和物品等損失的賠償。這兩種保險都包括汽車本身價值的賠償。保險期均為1年,保險金超過50盧布時,可以分期付款。
蘇聯私人汽車保險制度是蘇聯對私人汽車保險的一種辦法。包括: 汽車的各種損傷; 零配件的丟失; 司機的人身安全; 行李及附屬設備的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