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煒龍,男,漢族,1972年6月出生,江西上饒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3月參加工作,199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
2023年11月,蘇煒龍被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東莞市監委研究,決定將蘇煒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煒龍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2年6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歷任東莞市公安消防支隊政治委員,東莞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隊政治委員;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辦公室一級督導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8月,據廉潔東莞訊息: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原支隊長蘇煒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紀委紀律審查和東莞市監委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紀委、東莞市監委對東莞市消防救援支隊原支隊長蘇煒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蘇煒龍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和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務晉升、崗位調整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紀法意識淡薄,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影響從事消防經營活動;插手干預採購項目;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消防工程設計審核及驗收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蘇煒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黨委研究,決定給予蘇煒龍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消防救援總隊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東莞市監委研究,決定將蘇煒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