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木章京

蘇木章京,蒙古語音譯。清代蒙古官職名。亦稱管箭章京(箭長),或佐領。“蘇木”蒙古語意為“箭”,相當於滿洲之牛錄,漢譯“佐”或“佐領”。每蘇木設蘇木章京1名。承札蘭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蘇木的一切事務,包括處理行政、軍事、司法事宜、編制丁冊、分配旗民服役、維持治安、徵收捐稅,每3年編審1次箭丁,施行或傳達上級機關命令等。額缺,由旗札薩克從台吉、塔布囊中選健壯有統轄能力者充任,也可從驍騎校中提升。分世襲和非世襲兩種。前者包括勛舊佐領(由功臣子孫世襲統管者)、優異佐領(數代承管佐領有功者)、合管佐領(兄弟或同族人帶來的人組成而共管者)、互管佐領(將佐領分給兄弟和親族子孫各管一部份者);後者包括公中佐領(選舉產生者)、滋生佐領(因人口繁衍而新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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