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海鹽縣委批准,中共海鹽縣紀委對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蘇建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建良
- 國籍:中國
依法起訴,人物警示,
經查,蘇建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辦公用房面積超標整改不到位,公車私用,多次違規接受業務往來單位宴請;嚴重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民主測評中授意搞非組織活動;嚴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禮卡,私設“小金庫”發放獎金;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在考試、錄取工作中存在違規行為,工作不負責任,未對有關重大項目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蘇建良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等問題涉嫌違法犯罪。
蘇建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海鹽縣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海鹽縣委批准,決定給予蘇建良開除黨籍處分;由海鹽縣監察局報海鹽縣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依法起訴
2016年11月25日,海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局長蘇建良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查明:2007年至2016年間,蘇建良在擔任海鹽縣於城鎮鎮長及黨委副書記、海鹽縣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及黨組書記、海鹽縣城管執法局局長及黨組書記、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及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賄賂,總計人人民幣482餘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其中426萬元系犯罪未遂。
人物警示
他見錢眼開,收紅包、拿回扣、放高利貸,只要能賺錢,全然不顧局長的身份;他愛財如命,面對組織調查,不是主動交代問題,而是請求組織幫助跟銀行溝通,以免信用卡過期還款產生損失;他獨斷專行,為逃避監督,竟授意下屬給紀檢組長打差評。浙江省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蘇建良嚴重違紀被“雙開”,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近10年來,我貪慾膨脹。有便宜就想占,有好處就想要。正是因為自己被金錢熏昏了頭,才會有今天的下場。”這是浙江省海鹽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原黨委書記、局長蘇建良遲到的懺悔。前不久,他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給錢就好辦事
無論是大型的環衛項目,還是小型的保潔項目,紅包、感謝費、回扣,只要有好處,蘇建良的手就會伸過去。在蘇建良那,給錢就好辦事。
垃圾外運處置,應該由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下屬單位環境衛生管理中心負責,而蘇建良強行插手,在招投標環節,蘇建良經常給予投標公司一些“具體建議”,招標前與投標公司談好“回扣”,甚至還囂張地對參與投標的老闆講:“人家都準備好錢了,你空著手好意思嗎?”其中在一個垃圾外運處置項目中談好的每噸20元回扣因案發未遂,按全縣每天450噸的垃圾量測算,每天可坐收9000元。
蘇建良的手甚至伸到了一線執法環節。有個牧業公司因為廢水外溢被查處,企業老闆請蘇建良吃飯並送禮,蘇建良就要求執法人員從輕處理,對該牧業公司的罰款從10萬元減少到2萬元。
“會理財”的局長
只要能賺錢,蘇建良全然不顧自己身份,低三下四地去求老闆。
2008年開始,蘇建良把錢放在建築老闆翁某處,一直以年息18%計息。作為利益交換,他給翁某在建築工程招投標方面提供幫助。因翁某名下有一個小額貸款公司,確實不缺錢,有一次便提出讓蘇建良把170萬元投資款拿回去,但是蘇建良不同意,強行要在翁某那再放一年。蘇建良當時這樣跟翁某說:“兄弟,幫幫忙,看在我的面子上,讓我再拿點利息。”翁某礙於蘇建良的局長身份,只能同意。直到案發,170萬元還在翁某處。
綜合行政執法局的人都知道,蘇局長“會理財”。蘇建良辦了20多張銀行卡和信用卡,幾乎所有銀行都有卡。只要單位下屬辦喜事需要消費,他就會主動要求幫忙刷自己的信用卡,然後叫下屬給其現金用於放貸,對於這種做法他從來不感到羞愧。在組織調查期間,他不是主動交代問題,而是請求組織幫忙跟銀行溝通,以免信用卡過期還款產生損失。
蘇建良還會找到有業務關係的汽修廠等,關照老闆,人家買車刷他的信用卡,他去拿現金,有時候就讓老闆直接刷卡拿現金,最多的一次30萬元,刷出來的錢就是為了放貸,放貸的對象也都是他的“關係戶”,他則通過“刷臉”來利用信用卡的免息周期。
對於蘇建良為什麼不顧一切地愛財,他在懺悔書中給出答案:“我混雜於老闆圈,結交有錢人,潛移默化中被薰陶成了一個見錢眼開、唯利是圖的人。”
給紀檢組長打差評
蘇建良的下屬反映,他會上“一言堂”、花錢“一支筆”、用人“一句話”、決策“一揮手”,向來“雁過拔毛”,總要用權力撈點好處。
為了多拿獎金規避審計,蘇建良把自己的錢發給單位其他人員,再讓他們把錢取出來給他。
為了把送禮的請託人員招錄進單位,蘇建良授意下屬泄露試題、塗改成績以確保請託人員被錄取。
為了給家裡的父母“盡孝”,蘇建良經常拿單位食堂的蘋果、牛奶,還特別關照食堂負責人“拿點好的蘋果來”。
為了“用好用足”局長權力,蘇建良以各種理由調動提拔幹部或拖著不用幹部,以此為由收受好處。
為了逃避監督,蘇建良竟授意班子成員和親信下屬在民主測評會上給紀檢組長打差評。
……
“蘇建良權力自信爆棚,把綜合行政執法局當成了‘蘇家店’,把自己當成了家長,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無所顧忌。班子裡聽從他的被他重用,不聽他的就調走或架空。”海鹽縣紀委相關負責人說,“有了蘇建良這樣的‘帶頭人’,上到領導班子成員,下到崗位契約工,普遍存在接受企業老闆宴請的情況,部分人員還存在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金、禮卡現象。上行下效,綜合行政執法局3名黨委委員也先後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