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斌(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蘇建斌(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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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斌,曾任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22年5月,蘇建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3年3月,蘇建斌被開除黨籍;6月,蘇建斌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馬關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馬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建斌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開除黨籍,提起公訴,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已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5月7日,據清風雲南訊息,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蘇建斌(已退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3月,經文山州委批准,文山州紀委監委對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蘇建斌(已退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蘇建斌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不知敬畏,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持有非上市企業股份並獲利,利用職務影響為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利;道德敗壞,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
蘇建斌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文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蘇建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6月,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黨委原書記、董事長蘇建斌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文山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文山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馬關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馬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蘇建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馬關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蘇建斌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秋、國慶期間“四風”問題監督舉報曝光專區第2期通報6起典型案例,其中有雲南省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蘇建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2年12月至2022年,蘇建斌多次在中秋節、春節期間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月餅、菸酒等禮品、禮金折合總計5萬餘元。蘇建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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