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獨生子證是蘇州市人口計生委受理。
辦理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辦理程式,受理單位,辦結時限,收費標準,特別說明,
辦理依據
1、《江蘇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
2、《蘇州市辦理規定》(蘇府計生52號)
申請條件
1、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收養;
2、原無子女,合法收養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收養;
3、經批准生育兩個孩子,其中一個在未結婚生育子女前死亡;
4、孩子於196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申請材料
1、身份證
2、結婚證
3、戶口簿
4、孩子出生醫學證明
5、《光榮證》申領表
6、申請人近期一寸照片一張
7、委託他人辦理,還須提供被委託人的身份證、委託書。
辦理程式
1、申請。申請人填寫《申領表》(居住地社區(村)領取或蘇州市人口計生委網站下載),表中“申請理由”須詳細說明婚姻及所生育或收養孩子情況,申請人所在單位(或社區(村)委會)簽署意見;
2、受理。孩子戶籍地社區、村受理申請表及規定材料,初審後5個工作日內上報;
3、審查。街道、鎮自收到《申領表》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材料齊全,可當日完成審核。
4、送達。街道、鎮對符合條件的,簽發《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符合條件的,填寫《不予發放告知書》;均委託社區在5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
受理單位
孩子戶籍所在街道(鎮)、社區(村)
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收費標準
無
特別說明
當事人再生育或收養子女,《光榮證》須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