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戲劇家協會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成立於1950年1月30日,是蘇州市最早成立的文藝家協會之一,市文聯主席凡一被推舉為協會主委,至今已度過了57個春秋。

基本介紹

協會介紹,協會章程,

協會介紹

50多年來,蘇州市戲劇家協會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團結全市戲劇工作者,遵循黨的文藝方針,堅持兩為方向,為繁榮我市戲劇事業努力奮鬥,作出了巨大貢獻。蘇州戲劇舞台奼紫嫣紅,好戲迭現,人才輩出,呈現出繁花似錦,欣欣向榮的景色。
劇協成立伊始,會員們便以極大的政治熱情,積極演出了《白毛女》、《王貴與李香香》、《劉胡蘭》等一批新戲,為解放初期的各項政治運動起了很好的宣傳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建設的步步深入,毛澤東文藝思想的學習和貫徹,蘇州市戲劇工作者的社會使命感越來越強,積極反映新生活,謳歌新時代,創作演出的熱情日益高漲。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配合政府文化部門,為蘇州市的戲劇事業發展,作出了應有的努力並取得了出色的成績。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重視戲劇創作和演出,20世紀50年代、60年代創作演出了滑稽戲《滿意不滿意》、滬劇《特派員》、崑劇《焦裕祿》和《活捉羅根元》、蘇劇《雷鋒的故事》《古城斗虎記》、京劇《要塞迅雷》、錫劇《農家寶》和《大年夜》等一批充滿時代精神的優秀劇目;粉碎“四人幫”後,會員們又以對“四人幫”的仇恨,積極創作演出了蘇劇《死的已經死了》、京劇《血冤記》等,反映了那段不堪回首的生活,向“四人幫”進行控訴。80年代以來,又先後創作演出了錫劇《司馬遷》、京劇《李慧娘》、滑稽戲《小小得月樓》、蘇劇《五姑娘》等一大批優秀劇目,蘇州滑稽劇團更是以《一二三,起步走》《快活的黃帽子》《青春跑道》等一系列優秀劇目獲得全國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十大精品中、宣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文化部文華獎等國家級最高獎勵。歷年來蘇州市獲得國家級獎勵的優秀劇(節)目達16部之多,獲得個人獎勵的會員更是不計其數。優秀演員顧薌、王芳、經劇協推薦分別先後2次獲得中國戲劇梅花獎,獲得梅花獎的還有優秀演員張克勤和青年新秀沈豐英和俞玖林。在這些成績的取得中,劇協組織劇作家和演員深入生活,加強學習,進行研討交流,起了應有的積極作用。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重視戲劇理論的研究工作,和有關單位一起,組織主辦或參予了“蘇劇繼承和發展理論研討會”、“‘蘇滑現象’理論研討會”、“長江三角洲灘簧理論研討會”等學術研究活動,會員在各級刊物發表的理論文章數百篇,出版著作數10部,湧現出一批優秀的戲劇理論和評論人才。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重視小戲小品的創作演出活動,多次舉辦小戲小品徵文並形成了長期舉辦的蘇州市小戲小品大賽,取得了優異成績。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重視戲劇接班人的培養,先後在全市範圍內近10所國小開展戲曲教學活動,命名了數個“蘇州市少兒戲曲教學基地”先後在全國少兒戲曲“小梅花薈萃”活動中榮獲金獎13個,向上海戲劇學院京昆專業,江蘇省戲劇學校京劇專業和無錫市錫劇院學員班輸送生源17名。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重視對傳統戲曲藝術的保護和弘揚,1951年4月市劇協成立不久,就組織了全市首屆崑劇觀摩,一批優秀傳統劇目經過整理改編參加了江蘇省和華東地區戲曲觀摩演出大會。2000年又正式恢復“中國崑曲虎丘曲會”,8年來已在國內外產生一定影響。並組織會員進行崑劇、蘇劇及其它戲曲遺產的傳承和研究,積極參予崑曲、蘇劇等戲曲申報非物質遺產的工作,出版了《沈璟和崑曲吳江派》等多部研究著作。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在長期為社會主主服務,為人民服務的過程中,湧現出一批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典型,60年代,原吳江錫劇團團長姚梅鳳成為全國“堅持為農民服務,堅持演好戲,堅持勤儉辦團”的一面旗幟。80年代以來,蘇州滑稽團更是以多編多演,連續創作出一批優秀劇目,並以每年演出400場以上的出色成績獲文化部表彰。顧薌和王芳成為全國和省的“德藝雙馨”典型。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國家級和省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的有顧薌、王芳、張克勤、張唐兵等人。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於1981年、1984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先後舉行了6屆代表大會,分別由張劍鳴、胡芝風、鞠湘奇、褚銘等擔任主席。現有會員328人。其中省會員197人,全國會員27人。

協會章程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章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由蘇州市戲劇家、戲劇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全市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的橋樑與紐帶,是繁榮社會主義文藝、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是蘇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的團體會員,在市文聯領導下開展工作,同時接受中國戲劇家協會和江蘇省戲劇家協會的業務指導和本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以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藝術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市戲劇家和戲劇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戲劇事業,為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努力奮鬥。
第四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維護本會會員的合法權益。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五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責。
第二章 任務
第六條 按照德藝雙馨的要求,努力提高戲劇隊伍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修養和業務水平。
第七條 鼓勵並採取有效方式組織會員深入生活,深入民眾,努力學習,鑽研業務,加強實踐,勇於創新;提倡題材、體裁、形式、風格、流派的多樣化,繁榮戲劇創作。積極開展創作經驗交流和藝術觀摩活動,不斷提高戲劇作品的思想和藝術水平。
第八條 推動戲劇理論研究,提倡健康的戲劇評論,鼓勵用理論成果指導戲劇創作,促進戲劇的創新與發展。對戲劇藝術各門類的優秀成果,採取各種形式,包括舉辦全市性的評獎,予以表彰和鼓勵。
第九條 努力促進戲劇工作者在社會主義、愛國主義、團隊精神思想基礎上的大團結,努力在戲劇界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風氣,積極發現和培養新生力量,重視民眾業餘戲劇活動。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以及海外僑胞中的戲劇組織和戲劇家的聯繫。
第十條 支持戲劇家參與積極的社會實踐,並組織各種戲劇藝術的評
比競賽活動。積極參加中國劇協和江蘇省劇協開展的各項戲劇活動,努力開展對外戲劇文化交流,擴大同國際和各市戲劇組織的聯繫,增進同各地戲劇家的團結和友誼。
第十一條 維護我國憲法所賦予會員的政治權利和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演出、評論、研究、國內、國際戲劇交流活動的正當民主權益。
第十二條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根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文藝特點和規律,改革和完善工作方式。增強行業服務、行業管理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各界的聯繫合作。
第三章 會員
第十三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相結合的體制。各市(縣)、區戲劇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全市各專業戲劇表演團體、全市性的產業文聯所屬的戲劇工作者協會及戲劇行業組織,凡贊成本會章程,有相當數量的本會會員和健全的辦事機構者,申請並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凡從事戲劇文學、導演、表演、舞美、音樂、戲劇理論研究、戲劇教學、演出經營、組織管理和民眾普及工作等方面,具有較高水平,做出一定成績的戲劇工作者,承認本會章程,經本人申請,團體會員推薦,本會會員兩名介紹推薦,報本會審批,履行手續後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四條 凡在本市的中國戲劇家協會會員、江蘇省戲劇家協會會員均為本會當然會員。本會會員符合加入中國戲劇家協會或江蘇省戲劇家協會條件者,需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團體會員上報本會,經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推薦。。
第十五條 本會加強和熱心戲劇工作的企業家和其他社會人士的聯繫,凡對本會各項活動作出貢獻者,可聘為名譽會員或擔任名譽職務。
第十六條 本會會員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
3.按時繳納會費。
本會會員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有權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批評和進行監督;
3.有權對不稱職的領導機構成員提出撤換的建議;
4.有權參與本會組織的深入生活、創作研究和其它戲劇活動;
5.有權要求本會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6.會員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七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經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停止或取消會籍。本會會員觸犯刑律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經常務理事會議審議通過,取消其會籍。
第四章 組織
第十八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蘇州市戲劇家協會全市代表大會。其職責任務是: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審議通過工作報告;制定和修改章程;選舉產生領導機構;決定其他重要事項等。全市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主席團負責執行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第十九條 全市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全市代表大會的個人代表,須經充分協商,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式推舉產生。各團體會員主持日常工作的一名負責人作為全市代表大會的團體會員代表。
第二十條 理事會由全市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其中代表團體會員參加理事會的理事,由各團體會員推舉主持日常工作的負責人作為候選人,再經全市代表大會選舉。代表團體會員的理事工作變動後由原單位另行推舉更替人選,報蘇州市劇協主席團確認。
第二十一條 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由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主席團任命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若干人,組成常務理事會,主持日常工作,處理具體會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不定期舉行,由主席團召集。主席團會議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第二十二條 經理事會議通過,可設名譽主席、名譽理事和顧問等榮譽職務,由主席團推舉或聘請。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三條 本會經費來源:
1.上級主管部門補貼;
2.社會資助及個人捐贈;
3.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會費;
4.開展有償服務和經營性收益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蘇州市戲劇家協會簡稱蘇州市劇協,英文名稱為:“SUZHOU THEATER ASSOCIATIO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蘇州市戲劇家協會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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