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八、蘇州市檔案管理辦法(2003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47號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
  • 頒布單位:蘇州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03.01
  • 實施時間:2011.03.01
已經2010年12月13日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為適應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需要,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蘇州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下列規章:
一、蘇州市森林防火辦法(1995年1月14日,市政府第7號令)
二、蘇州市搬運裝卸業管理辦法(1995年3月20日,市政府第8號令)
三、蘇州工業園區勞動管理暫行辦法(1999年1月12日,市政府第4號令)
四、蘇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辦法(1999年12月30日,市政府第8號令)
五、蘇州市機動車維修與配件經營行業管理辦法(2000年6月9日,市政府第9號令)
六、蘇州新區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7月20日,市政府第16號令)
七、蘇嘉杭高速公路管理辦法(2002年12月5日,市政府第31號令)
八、蘇州市檔案管理辦法(2003年12月18日,市政府第47號令)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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