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09〕413號)和《中共蘇州市委、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蘇發〔2009〕56號),設立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建制。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繼續保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sū zhōu shì rén lì zī yuán hé shè huì bǎo zhàng jú
  • 位於:江蘇省蘇州市體育場路4號
  • 屬於:正處級編制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分工,直屬單位,

機構改革

2019年1月,根據《蘇州市機構改革方案》,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繼續保留,引進國外智力及外國專家管理職責劃入蘇州市科學技術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法規和規劃,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全市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本市工作政策。
(四)統籌推進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辦法和國家、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養老保險市區統籌意見。組織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辦法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擬訂並監督執行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完善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工作制度。
(七)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工作,參與人才管理工作,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管理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實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與市教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協調。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機要、保密、後勤等工作;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改革推進工作;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信訪督查處。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工作,承辦上級轉辦、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向所屬單位及各縣級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並組織開展協調、督辦和督查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組織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草案;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除工傷保險外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協調專家諮詢、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等工作;根據法律法規、國家和省有關檔案以及江蘇省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有關工作,並限時辦結;組織開展事中事後監管。
(四)財務與基金監督處。擬訂下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年度工作目標;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內控制度建設並監督執行;編制部門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國有資產管理、內部財務管理、內部審計、內管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擬訂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制度,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和管理。
(五)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失業保險處、中國蘇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管理辦公室)。擬訂全市促進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者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全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外國人來本市工作政策和我市港澳台居民就業創業政策;貫徹國家和省失業保險政策,擬訂有關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失業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推進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規劃建設;指導全市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國家省、市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承擔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組織擬訂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的政策;承擔全市技工院校綜合管理,指導開展全市技工院校教育、招生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參與全市鄉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和職業資格管理處)。負責職稱綜合管理工作;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工作;完善職業資格管理制度;承擔全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培養工作;承擔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及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博士後工作處。擬訂全市博士後工作發展規劃和配套政策、措施,負責對全市博士後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和評估,負責管理博士後工作經費和組織業務培訓等事項,負責全市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和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
(九)人才開發和對外合作處。負責全市人力資源開發的調研、規劃、政策擬訂和社會化推進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人才引進、培養政策和計畫;負責全市緊缺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指導全市社會培訓機構開展緊缺人才培訓;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人才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人才開發重大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實施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本市工作、定居政策;負責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有關經費資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留學回國人員表彰工作;指導全市留學人員創業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承辦本局的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全市海內外人才工作合作組織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人才資源統計與綜合分析、信息化建設;受上級委託,負責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辦理;綜合管理全市引進港澳台智力工作,擬訂吸引港澳台智力工作規劃和政策。
(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培訓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級機關、市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用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招聘及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科級及以下人員因公出國(境)政審工作。
(十一)農民工工作處。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勞動關係與監察處。擬訂全市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擬訂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建立健全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指導全市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督辦相關重大案件;協調全市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市用人單位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建設。
(十三)工資福利處。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離退休相關管理工作;承擔市級機關、市屬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人員收入分配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人員績效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承擔市屬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和考核結果運用工作;負責駐蘇部省屬單位工資總額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培訓工作;承擔市深化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擔相關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
(十四)養老保險處(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處)。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市區統籌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市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全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基金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和管理辦法以及相關配套政策;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征地報批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組織實施。
(十五)工傷保險處。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全市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市本級工傷認定工作,並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相關法律事務;貫徹實施國家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組織實施全市工傷職工和非因工傷殘人員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市工傷職工定期傷殘待遇調整的標準;組織擬訂工傷保險全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準。
(十六)調解仲裁管理處。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全市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隊伍建設;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信息處。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局信息基礎設施規劃、協調、管理和監督;負責制定局電子政務項目(含養老、工傷、失業保險和就業、人才、事業單位管理、仲裁、勞動關係等)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八)宣傳處。負責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宣傳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政策業務宣傳的組織協調和宣傳報導的審核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新聞和政務信息的發布報送工作;負責局網站、“寒山聞鐘”、政務新媒體、諮詢服務熱線、公眾監督平台的日常運行維護與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輿情監控工作。
(十九)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等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退休幹部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7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6名(含紀委書記)。正副處長(主任)5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24名(含監察室主任、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副處長(副主任)27名。

領導分工

朱正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葉峰同志負責援助寧夏工作。
沈偉同志負責人事人才等工作,分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職稱和職業資格管理處)、博士後工作處、人才開發和對外合作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工資福利處、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機關紀委、工會、團委;人才服務中心、國際精英創業周服務中心、職稱評價中心、人事考試院。
譚國明同志負責就業創業等工作,分管就業促進與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失業保險處、中國蘇州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管理辦公室)、職業能力建設處(技工院校管理處)、農民工工作處、信息處;技師學院、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培訓指導中心、職業技能鑑定中心、技工教研室。
溫金祥同志主持市紀委駐局紀檢組全面工作。
湯浩同志負責社會保險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與基金監督處、養老保險處(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處)、工傷保險處、宣傳處;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中心、12333信息諮詢中心。
吳友良同志分管信訪督查處、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勞動關係與監察處、調解仲裁管理處;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王文軍同志協助分管基建工作。
譚劍同志協助分管信訪督查、安全管理工作。
曹麗英同志協助分管社會保險工作。
張紅同志協助分管黨建工作。

直屬單位

蘇州技師學院(蘇州市公共實訓基地)
機構職能:招收應屆初、高中畢業生進行職業技術學歷教育,培養中、高級技能型人才;招收技校、職校、中專畢業生進行專業技術、技能教育,培養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高技能人才;發揮“省高技能人才培養示範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的作用,面向社會培養高技能人才;承擔技師培訓、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職業院校實訓師資培養工作。
負責人:甘志雄 地址:蘇州國際教育園北區學府路288號
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
(蘇州市留學回國人員服務中心、蘇州市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服務中心)
機構職能:研究擬定全市人事代理工作的有關政策並實施巨觀指導;為各類人才流動接轉組織人事關係、管理人事檔案,提供專業技術職稱、社會保障、出國政審等中介服務;負責留學回國人員來蘇資格的認可及關係接轉;建立企業經營管理者人才庫,為全市企業提供經營管理人才;組織開展人才培訓和人才測評;負責管理蘇州市網上人才市場和人才網路建設,建立各類人才庫,提供人才信息服務;承辦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有關事項。
負責人:孫偉 聯繫地址:蘇州市干將西路288號
蘇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險基金征繳率。
2.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具體實施本級統籌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各項工作,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運營和撥付。
4.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農村社會保險、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區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5.審查參保單位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藥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6.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7.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民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做好諮詢服務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8.制定市區社會保險各項業務經辦流程、規範和標準,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縣級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9.建立、維護市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台,保證參保單位及人員數據完整準確,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管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平衡的預測算。
10.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負責人:譚國明 聯繫地址:蘇州市十梓街548號
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
(蘇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蘇州市創業指導中心)
機構職能:
1.負責統籌城鄉勞動力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用人單位用工管理、勞動者申報就業登記、失業登記、城鄉勞動者就業管理等工作。2. 負責落實各項就業再就業優惠政策。承擔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公益性崗位管理,企業社保補貼、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等多項社會保險補貼的審核發放、實施就業援助;青年就業見習;進行“自主創業稅收政策”和“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認定。
3. 負責全市創業促就業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創業培訓,落實各類創業培訓補貼政策,建立高校“就業創業指導站”,開展創業實訓,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指導各縣級市(區)開展創業培訓業務,全面推進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建設。
4. 負責全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管理和失業保險金的審核、發放。5.負責實施全市南北勞務交流工作,落實勞務基地建設工作。6. 負責對全市公共人力資源市場的業務指導和管理,推進人力資源市場功能建設。7. 負責全市外國人,台港澳入境人員的就業管理。8. 負責全市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9. 負責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工作,負責全市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協保人員以及委託代理單位和個人的檔案管理。10. 承辦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負責人:洪偉芳
聯繫地址:
蘇州市勞動就業管理服務中心位於蘇州市桐涇北路11號;郵編:215004
蘇州市人力資源市場位於蘇州市舊學前21號;郵編:215000
蘇州市勞動監察支隊
機構職能:
1. 根據國家勞動保障方針、政策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督促用人單位遵守法律、法規、規章。
2.全面監督檢查用人單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督促用人單位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和按規定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
3.受理和查處要求依法維護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投訴和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舉報;參與處理因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起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4. 承辦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文心 聯繫地址:蘇州市滄浪區鳳凰街334號
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機構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承辦和處理管轄範圍內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就重大疑難案件向蘇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部門辦理其他與勞動人事爭議相關的事務性工作。
負責人:張遷 聯繫地址:蘇州市鳳凰街334號
蘇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機構職能:
1、承擔全市行政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及工作人員考試、面試的組織實施和考務工作;承擔全市機關中層職位競爭上崗考試、面試工作;承擔全市相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試、面試工作。
2、承擔全國、省統一組織的各類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的組織實施和各類考務工作。
3、會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
4、承擔其他人事考試工作及提供命題服務。
5、公務員面試技術及其測評手段的研究開發運用。
6、指導縣市的考試考務管理工作。
7、承辦市人社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吳勁松 聯繫地址:蘇州市東大街288號
蘇州市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中心
機構職能:貫徹執行工傷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承辦工傷事故的調查、取證,協助局工傷保險行政業務處室做好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受理全市因工、因病傷殘以及患職業病職工的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負責醫療衛生專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專家做好勞動能力鑑定,按時向用人單位和個人送達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負責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備的確認;做好其他有關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協助局工傷保險行政業務處室做好工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基礎性工作;協助局工傷保險行政業務處室做好工傷認定資格考核認定以及管理工作;協助局工傷保險行政業務處室做好全市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統計、檔案和信息管理工作;做好相關工作宣傳、信訪、培訓及政策諮詢等服務工作。
負責人:徐蘇和   地址:蘇州市滄浪區體育場路4號
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中心
機構職能:
1.統一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規劃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擬定統一的系統標準、工作制度和技術規範;統一紮口對全市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工作進行指導。
2.承擔市級數據中心的建設任務,指導縣級數據中心建設,並負責市級數據中心與省數據中心的聯網工作。
3.負責市本級信息系統的實施、管理和協調。統一規劃、組織實施全局信息系統主要硬體設備的購置,牽頭負責設備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監管設備運行情況;負責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保證整個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行;統一管理各業務部門、各保險項目的基礎數據,管理市級數據中心,負責數據的安全和維護;牽頭進行業務系統的開發,各處室、單位將對相關子系統套用軟體開發的需求以書面形式報領導小組審定後,由信息中心會同相關處室、單位共同編制業務需求說明書,組織套用軟體的開發。
4.承擔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網路及電子政務實施工作。組織實施全局區域網路內外網建設;負責電子政務系統、“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入口網站和“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電話諮詢服務中心的建設實施和維護工作。
負責人:顧青 聯繫地址:體育場路4號4號樓212室
蘇州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機構職能:
1.綜合管理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
2.根據畢業生就業形勢,研究制定全市各類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3.做好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協定備案、報到、改派工作;
4.對畢業生開展就業政策、擇業心理諮詢等就業指導工作;
5.組織我市公益性畢業生就業洽談活動;
6.組織我市用人單位赴外參加畢業生招聘活動;
7.管理、維護蘇州市畢業生就業網;
8.做好全市畢業生需求及生源情況統計、分析;
9.參與全市有關畢業生就業的相關活動;
10.完成市人社局及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人:劉衛國 地址:蘇州市干將西路288號
蘇州國際精英創業周服務中心
(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
機構職能:海外人才政策諮詢服務;境內外培訓服務;海外人才推薦和居留服務;海外人才招聘服務;出國留學服務;蘇州國際精英創業周活動的前期籌備、宣傳推介和項目洽談;創業周活動參會項目(人才)的受理申報、企業對接和落戶服務;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項目(人才)落戶後的跟蹤服務;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馮鷹 聯繫地址:蘇州市體育場路4號
蘇州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能:貫徹執行中央、省、市關於轉業軍官安置和自主擇業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本市相應的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巨觀管理;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退役金的統計、預算、審核、核撥和調整等工作;指導自主擇業轉業軍官就業、創業,組織自主擇業轉業軍官培訓;負責協調辦理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住房補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事項;負責自主擇業轉業軍官的檔案接轉和管理,協助辦理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因私申請出國、出境等有關手續;協調辦理去世的自主擇業轉業軍官喪葬補助費及家屬撫恤金、生活困難補助金等事項;指導各市、區做好自主擇業的轉業軍官的管理服務工作。
負責人:薛鋒 聯繫地址:蘇州市體育場路4號
蘇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培訓指導中心
機構職能:受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承擔《國家公務員法》規定的公務員四類培訓任務和蘇州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下達的軍轉幹部崗前培訓任務;貫徹落實《蘇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承擔全市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培訓任務;組織開展失業下崗人員、轉復軍人、農村失地勞動力和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就業再就業技能培訓,負責對全市就業再就業培訓(農村和外來勞動力)工作的統籌、協調、指導、服務等工作;組織開展對新生勞動者力就業前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組織開展國家規定的有關技術工種的職業資格等級培訓;受蘇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對市屬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參與公務員培訓課程設計及公務員培訓相關教材的編寫工作;指導各縣級市(區)培訓中心業務工作;承辦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彭仁早 聯繫地址:蘇州市解放東路258號(蘇州市道前街170號)
蘇州市職稱評價中心
機構職能:
1.承擔社會化的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工作。
2.負責建設、機械、電子信息、化工工程副高職稱和建設、機械、電子信息、化工、園林、交通、醫藥、輕工、紡織絲綢、水利水務、人民調解等中級職稱評審材料的收集、審核,評審結果材料整理公示和上報。
3.受職稱管理部門的委託組建評審委員會並組織相關係列專家進行職稱評審工作,報上級領導部門審核。
4.協助職稱管理部門做好有關調查研究,參與職稱評審政策的制定。
5.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負責人:潘小忠 聯繫地址:蘇州市滄浪區東大街288號
蘇州市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蘇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辦公室)
機構職能:
1、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的組織指導、考務管理、質量檢查與評估;2、負責全市職業技能鑑定考評員隊伍的管理;
3、承辦職業資格證書的核發工作,以及技術工人對外技術交流或勞務合作出國公證的驗證換證;
4、配合行政部門做好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及技術能手評選事務性工作;
5、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的定級、考核和晉升工作以及專業證書班培訓工作。
負責人:蔣建華 聯繫地址:蘇州市道前街1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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