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蘆山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蘆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蘆山縣蘆陽街道友誼路8號
  • 性質:地方行政機關
  • 行政級別:縣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實施意見,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措施、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計畫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縣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組織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規範技工學校管理工作。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辦法,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參與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畫,制定相關制度、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和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政策,落實博士後管理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蘆(回蘆)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省、市和縣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十、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貫徹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障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契約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工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一、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內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黨建、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人大建議、政協提案、承擔機關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設等工作負責機關及財務代管單位財務核算、管理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承擔統計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工作。信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事件,協調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
人事人才股
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設定管理和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政策、職稱制度改革,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規劃和培養工作、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的工資收入分配、福利、退休、退職政策以及離休費待遇政策、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總額管理、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審核縣級各部門(單位)的全縣性評選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對象。
社保與勞動保障股
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標準,落實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落實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指導、督促企業參加工傷保險。落實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牽頭建立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工作機制,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指導鄉(鎮)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
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
擬訂就業規劃、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創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落實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準入管理制度,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落實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及藏區人員(不含公務員)的調配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落實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指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貫徹落實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指導、監督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吳夏
主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彬
負責局工會、安全生產、禁毒、脫貧攻堅、“放管服”改革、基層減負和效能提升工作;分管局就業促進與職業能力建設股、縣社會保險事務中心、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服務中心;聯繫縣就業創業服務中心。負責聯繫村(鳳禾村)工作以及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黃杰
負責信訪維穩、深化改革、群團工作、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提案辦理、雙擁工作和表彰獎勵,人力資源服務中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分管局人事人才股;聯繫縣勞動監察大隊和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機關總支書記(專職):盧君
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財務、目標績效、政務公開、資產管理、統一戰線、信息化建設、行政審批、保密工作、後勤保障、人大、政協、巡視(巡察)整改(牽頭)、退休支部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協助開展人事人才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李兵
主持勞動監察大隊全面工作;負責基金監督管理、依法行政、依法治縣、環境保護、項目建設及招標採購、內部審計、機關支部工作;分管社保與勞動保障股、人事爭議仲裁院。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黨組成員、就業創業促進中心主任:李卓剛
主持縣就業創業促進中心全面工作;負責農民工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招商引資、項目申報、統計工作、經濟發展、鄉村振興、基層治理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社保中心主任:付雅紅
主持縣社保局和居保局全面工作。負責大廳管理與協調,分管範圍內的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和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縣居保中心:汪艷
主持縣居保中心全面工作,負責機關支部工作和信訪維穩工作,負責分管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穩定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址

蘆山縣蘆陽街道友誼路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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