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蘄春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Qichun County
  • 辦公地址:蘄春縣漕河鎮漕河二路6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領導機構:蘄春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擬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負責監督管理。實施人力資源流動政策,貫徹執行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組織落實特殊群體就業、就業援助和創業扶持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計畫,負責就業形勢分析研判業政策失業預測預警工作,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政策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實施辦法。組織擬訂全縣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縣本級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縣本級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稽核、預測預警工作,擬訂應對預案,保持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落實各類人才參加養老。失業、工傷等相關社會保險政策。
(五)承擔縣政府人才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全縣職業能力建設工作,擬訂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措施。貫徹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和專家選拔培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人才引進辦法。參與制定全縣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人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務綜合管理工作,牽頭擬定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實施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人才引進)、聘用契約、工作人員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定並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
(七)貫徹實施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企事業單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
(八)實施國家、省、市功勳榮譽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縣級表彰獎勵活動。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貫徹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組織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縣教育局的職責分工
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性會議的組織、重要檔案的起草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處理、提案建議辦理、工作信息綜合、政務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綜合治理,政務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機關公共事務。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檢查依法行政情況。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清理及報上級備案審核工作。負責法律賦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項目管理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核查、公開等相關業務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審批視窗”相關業務工作。組織開展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行風建設工作,推進“網際網路+人社”和“放管服”工作,協調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業務網上辦理工作。
(二)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考核、教育培訓、工資福利等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意識形態、爭先創優、文明創建工作。
(三)規劃財務基金監督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和實施全縣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辦法。承擔局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的內審工作,承擔數據統計、信息規劃、有關重大項目的管理工作。依法對全縣養老、失業、工傷基金的支付管理情況以及職業年金基金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四)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股(勞動關係股)。擬訂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擬訂縣本級就業補助資金分配使用計畫,對就業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建立並組織落實失業保險政策、規劃、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政策。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擬訂全縣勞動關係政策以及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勞務派遣工作,督導落實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企業工資指導線。組織實施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督促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假期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承辦文藝體育單位特招和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行政許可和集體契約的合法性審查登記。
(五)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股。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實施國家功勳榮譽制度,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縣級以下表彰獎勵有關工作,承擔我縣相關國家、省級、市級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
(六)職業能力建設股(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與職稱股)。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職業資格、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政策。承辦民辦技工學校、縣直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行政許可。承擔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計畫和項目。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吸引高層次人才和留學人員來蘄工作相關政策。負責實施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各系列專業中級、縣直單位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核准工作,指導實施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
(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指導協調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全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聘用事宜。指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參與相關改革工作。
(八)工資福利股。擬訂全縣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事業單位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審核管理。
(九)養老保險股(工傷保險股)。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指導實施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政策和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指導落實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政策和辦法,負責企業年金方案備案工作。擬訂全縣工傷保險規劃並組織實施,根據工傷保險相關法規、政策規定擬訂全縣工傷保險政策、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縣直統籌單位的工傷認定、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負責組織全縣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十)調解仲裁股。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契約(聘用契約)鑑證服務。依法指導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勞動人事爭議調、裁、審的銜接工作。規劃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體系,推進仲裁工作和隊伍規範化建設。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股。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制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正股級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辦公室主任1名、離退休幹部股股長1名)、副股級職數3名。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蘄春縣漕河鎮漕河二路6號。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8:00-12:00,14:30-17:30(工作日)(夏季高溫作息時間根據縣政府辦公室統一安排調整)

地理位置

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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