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型藻類災害預警級別分為Ⅰ、Ⅱ、Ⅲ、Ⅳ四級警報,分別表示特別嚴重、嚴重、較重、一般,顏色依次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藻類災害預警信號添加概述
- 分為:Ⅰ、Ⅱ、Ⅲ、Ⅳ四級警報
- 表示:特別嚴重、嚴重、較重、一般
- 顏色: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藻類災害Ⅰ級警報(紅色),藻類災害Ⅱ級警報(橙色),藻類災害Ⅲ級警報(黃色),藻類災害Ⅳ級警報(藍色),預警解釋,工作原則,具體實施,瞞報究責,事故災害,渤海灣石油滲漏,藻類災害,
藻類災害Ⅰ級警報(紅色)
大公島周邊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分布面積達到50平方公里以上或實際覆蓋面積達到0.5平方公里以上,預計未來7天內將大規模在我市市區近岸聚集,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Ⅰ級警報(紅色)。
藻類災害Ⅱ級警報(橙色)
靈山島以北至大公島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聚集區最近處距離大公島10海里以內,分布面積達到500平方公里以上或實際覆蓋面積達到5平方公里以上,預計未來15天內將大規模進入大公島附近海域,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Ⅱ級警報(橙色)。
藻類災害Ⅲ級警報(黃色)
北緯35°以北至靈山島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聚集區最近處距離靈山島10海里以內,分布面積達到1000平方公里以上或實際覆蓋面積達到10平方公里以上,預計未來20天內將大規模進入靈山島附近海域,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Ⅲ級警報(黃色)。
藻類災害Ⅳ級警報(藍色)
北緯35°以南至長江口海域,發現有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海洋大型藻類分布面積達到5000平方公里以上或實際覆蓋面積達到50平方公里以上,預計未來可能進入青島市所轄海域,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Ⅳ級警報(藍色)。
預警解釋
2009年青島建立藻類災害四級預警,當北緯35°以南至長江口海域,發現有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預計未來可能進入青島所轄海域時,將發布預警級別最低的Ⅳ級藍色災害警報;當北緯35°以北至靈山島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聚集區最近處距離靈山島10海里以內,預計未來20天內將大規模進入靈山島附近海域,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Ⅲ級警報(黃色);當靈山島以北至大公島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聚集區最近處距離大公島10海里以內,預計未來15天內將大規模進入大公島附近海域,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Ⅱ級警報(橙色);當大公島周邊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預計未來7天內將大規模在青島市區近岸聚集,則將發布海洋大型藻類災害Ⅰ級警報(紅色)。
Ⅰ級預警是指,青島與日照分界線(北緯35°27′)以北的本市管轄海域出現海洋大型藻類聚集現象,海洋大型藻類分布面積達到8000平方公里以上,實際覆蓋面積達到500平方公里以上(含500平方公里),聚集區主要分布在大公島與竹岔島連線以北、團島以東、石老人海水浴場以西的青島市區南部海域,預計未來 3天內將影響主要社會敏感海域(如海上重要活動區域、風景旅遊區、海洋自然保護區等)。
工作原則
海洋大型藻類災害應急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及時預警,全程監控;統一調度,分工協作;屬地管理,分級回響;科學應對,有效處置”的原則。
(1)儘早預警,全程監控
建立海洋大型藻類災害分級警報和分級處置制度。能夠及時進行預警、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做好人員、技術、物資、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做到早準備、早處理,防患於初期;預警信息發出後,要實行全程監控。
(2)統一調度,分工協作
海洋大型藻類災害發生後,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應急處置工作預案要求和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指令,迅速反應,分工協作,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
(3)科學應對,有效處置
海洋大型藻類災害的應急處置工作要依靠科學,充分發揮專家隊伍的作用,加強分析研究,採用科學、環保的應急處置技術和手段進行有效處置。
(4)全面動員,廣泛參與
要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動員社會力量,有序組織駐青部隊、大中型企業、機關幹部、志願者等參與災害處置工作。
具體實施
要求各單位船舶在進入有關海域執行任務、開展監測工作時,應注意海洋大型藻類情況;注意收集來自漁船、貨輪、商船、衛星等關於海洋大型藻類的信息,並將信息及時通報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自大型藻類災害可能發生的高危時間(一般為5月份)起,由北海分局組織飛機、船舶等資源加強監控,並將有關信息及時通報監測組成員單位。
此外,由北海分局組織飛機、船舶等資源進行監視、監測,並強化衛星資料的分析;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應每日出動指揮船(艇)對重點區域和重大活動區域內、外進行巡查。
在制定相關保障措施時,在交通運輸保障方面側重要求,保證應急情況下交通運輸工具、藻類處置地點、船隻卸載港口、人力資源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處置“綠色通道”,保證處置工作順利開展。
瞞報究責
在物資保障方面,預案中稱,應建立海洋大型藻類災害應急處置通訊設備、清理裝備等物資儲備,科學設定藻類壓榨處置地點、船隻卸載港口,合理調配交通運輸工具,做好運輸車輛車體防滲撒漏措施,保障處置需求,海洋大型藻類災害處置貯備物資使用後,應及時組織維護、補充。另外,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海洋大型藻類災害重要情況,或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事故災害
渤海灣石油滲漏
2011年7月17日,北京一家環保NGO組織媒體前往現場調查發現:發生滲漏事故的兩個鑽井平台已停止生產,被污染海面基本已無油膜或油花出現。但調查人員在長島附近漁村仍可見到岸邊附著原油,而中海油滲漏事故發生後,“米雷”颱風的出現或增加了其後期原油油指紋鑑定難度。
在滲漏現場,調查人員發現這一海域及周邊已基本上看不到油膜或油花,只見6—7座高聳入海的石油鑽井中,除肇事的B平台和C平台停產外,其餘至少有兩座鑽井平台仍在點火作業,鑽井平台頂部熊熊燃燒的天然氣火焰老遠就能看到。發生泄漏事故的鑽井平台周邊,6—7艘紅色的溢油收集船仍在海面對溢出原油進行圍欄收集。空中還有海監部門的小型直升機盤旋,它們已對這一海域的污染狀況進行了實時監測。
但在距離中海油原油滲漏事故最近的長島漁村,調查人員多次發現岸邊有黑色石油狀物質。長島漁村海岸上出現的原油痕跡,究竟是否就是中海油鑽井平台滲漏的油,最終都必須由石油油指紋鑑定來決定。
大約2003年前後開始,國家進口石油、運輸石油的船隻在渤海灣進進出出,以前長島附近也經常發現石油,但這些石油的來源多頭,包括從船舶運輸過程中泄漏的、油井開採泄漏、或者發生碰撞沉船事故中產生的,都可能有。
山東威海一片的養殖漁民向漁業部門投訴扇貝不生長,懷疑與中海油滲油有關。煙臺海洋與漁業部門根據化驗結果表示,“到目前為止,國家海洋局公布的三個水樣、以及海事局公布的化驗結果來看,都與中海油肇事油田沒直接關聯,相關水產品體內的石油含量也沒有超標”。
浮游植物的“錯時暴發”究竟會對北冰洋的生物影響到什麼程度?這個問題目前尚無法回答,因為迄今為止,科學家對北冰洋海域食物鏈的了解還相當有限。他們尚不能對這片區域的魚類、海鳥、哺乳類的數量進行有效追蹤,即便這些物種真的大幅減少也未必能及時通報。 賽德曼就表示,附近的動物會如何應對日益提早的浮游植物暴發,現在還是個巨大的未知數。但根據此前的類此研究,情況似乎不容樂觀:當北大西洋浮游生物的暴發時間發生變化,這個海域的鱈魚數量銳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