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表演者權利

藝術表演者的權利是藝術表演者享有許可或制止別人將他(她)表演的實況轉播出去或錄音、錄像等的權利。表演者權是著作權的鄰接權的一種,是一種派生的權利,即首先要有戲劇或音樂作品的作者發出的表演權許可證,允許他人公演其他品,然後才可能產生表演者權,否則表演者的行為就構成侵權。如果表演者自創作品並自己演出,則可享有雙重權利,即作品的著作權和藝術表演者權。

藝術作品旨在給人們以美的感覺從而引起人們喜愛的一種作品。種類包括油畫、繪畫、雕塑、雕刻。有些國家的著作權法把建築作品和攝影作品也列為藝術作品。儘管在某些國家,音樂作品被認為是受保護作品的一個特殊門類,但在許多國家的著作權法中,藝術作品的概念也包括音樂作品。在大多數著作權法中,藝術作品還包括實用藝術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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