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瓊(鹹寧市政協機關原黨組成員市政協原副秘書長)

藍瓊(鹹寧市政協機關原黨組成員市政協原副秘書長)

藍 瓊,女,漢族,1963年10月出生,籍貫湖北孝感,1979年10月參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湖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畢業。曾任湖北省鹹寧市政協機關黨組成員、市政協副秘書長。

2021年2月,藍瓊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瓊
  • 民族:漢族
  • 籍貫:湖北孝感
  • 出生日期:1963年10月
人物履歷,職務任免,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79年10月至1986年10月,在孝感地區大悟縣文化局工作(期間1984.09—1986.07,大悟縣黨校在職中專學習);
1986年10月至1993年06月,在原鹹寧市歌舞團工作;
1993年06月至1994年10月,在原鹹寧市政府房改辦工作;
1994年11月至1996年02月,任原鹹寧市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副科)(期間1995.09—1998.06,湖北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大專學習);
1996年02月至2000年01月,任鹹安區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主任;
2001年01月至2000年05月,在鹹寧市政協工作;
2000年05月至2003年02月,任鹹寧市政協辦公室秘書科科長;
2003年02月至2012年01月,任鹹寧市政協辦公室副主任;
2012年01月至2013年02月,任鹹寧市政協港澳台僑民宗委主任;
2013年02月至2013年12月,任鹹寧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3年12月-2017年10月,任湖北省鹹寧市委統戰部副部長、市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12月,任湖北省鹹寧市委統戰部副部長。
2018年4月,任政協鹹寧市第五屆委員會副秘書長。

職務任免

2018年4月12日,鹹寧市政協五屆六次常委會議通過,根據工作需要,政協鹹寧市第五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決定:藍瓊任政協鹹寧市第五屆委員會副秘書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0年9月,據鹹寧市紀委監委訊息:鹹寧市政協機關黨組成員、市政協副秘書長藍瓊涉嫌嚴重違紀和職務違法,接受鹹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經鹹寧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鹹寧市政協機關原黨組成員、市政協原副秘書長藍瓊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縱容其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經商謀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涉嫌玩忽職守罪。
藍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法意識淡薄,以權謀私,收受賄賂,玩忽職守,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鹹寧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藍瓊開除黨籍處分;由鹹寧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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