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縣衛生局

藍山縣衛生局屬於政府機構,目的是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理轄區內衛生事業,監督實施國家衛生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藍山縣衛生局
  • 外文名:Health Bureau of Lanshan
  • 性質:衛生局
  • 地區:藍山
  • 局長:吳友忠
領導分工,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領導分工

局長:吳友忠 主持全局工作。
書記:唐開鋒 主持黨務工作,協助局長抓全盤工作,分管基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副局長(縣政協副主席):鐘芝莉 分管招商引資工作,協管計財工作。
副局長:梁元超 分管辦公室、政工、工會、計畫生育、綜治維穩工作,協管項目建設工作。
副局長:樂 君 分管醫政、中醫、新農合、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安全生產、科教工作。
紀委書記:楊 紅 分管紀檢監察、人事、最佳化經濟環境、政務公開工作,協管項目建設工作。

主要職能

研究提出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征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勞動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並認證工作。組織調動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緊急處置。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事項,醫療機構執業許可、食品行業生產經營等的衛生許可、母嬰保健技術許可、鄉村衛生組織從業許可等。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衛生局設4個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和全縣衛生工作計畫; 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新聞和宣傳、資產、房產、信息、統計、檔案管理及信訪、保衛工作。
(二)人事股
組織實施機關人事管理規章制度和公務員制度;組織實施衛生技術資格的考試考核工作及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聘後管理;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按許可權承辦幹部任免、職工調配、考核、獎懲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協助搞好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建設。
(三)業務股(含醫政、初保、科技、衛生監督、防保、中醫)
擬定醫療機構包括中醫、民族醫及中西醫結合事業的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和服務標準;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促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研究、指導縣、鄉醫療機構改革,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從業許可證制度;實施醫務人員服務規範;對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重大疾病組織緊急救護;監督醫療事故的預防與處置,組織處理醫療事故爭議;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食品衛生、勞動衛生、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監督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並負責認證工作。組織調動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蔓延。負責衛生人員的職業道德建設。
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農村三級衛生醫療網的建設及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 實施。實施婦幼衛生工作的發展規劃;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做好母嬰保健法律證件的發放發證工作。
組織協調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和推廣;指導學會、協會工作,制定、組織實施衛生系統成人教育和繼續教育計畫。
(四)計財股(含審計)
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事業單位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負責全縣衛生信息統計、年報匯總的管理;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範,提出衛生服務價格建議,執行國家衛生裝備標準,協調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對衛生醫療單位的計畫、財務、基建、國有資產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縣直衛生醫療單位和鄉鎮衛生院法定代表人的離任審計;負責全縣性衛生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衛生財會、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局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黨組織、群團組織按章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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