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建問題
2006年6月1日,《
澳門日報》報導社工局有意在2006年底動工將之拆建為十四層高大樓,此舉引起民間強烈不滿;有學者指藍屋仔為該區歷史特色建築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社工局局長葉炳權在6月10日表示藍屋仔不在文化遺產清單內,故清拆是大家價值觀念不同的問題。言論激起包括輿論的批評,有輿論指出這是特區政府偏頗列入“
澳門歷史城區”而對其他沒有被列入的歷史建築物的輕視。
2006年6月13日,社會文化司司長
崔世安表示特區政府將委託高等院校開展研究調查,同時聽取和吸納各方面的意見並調整工作。並於11月29日下午的立法會上表示
澳門旅遊學院與教科文組織專研究保留價值,是次
旅遊學院副教授沈毅孟、講師王俊億、邱燕媚和林浩平主持,社工局局長葉炳權、副局長容光耀均有出席。
報告引述專家小組與2006年10月至12月間之電話問卷調查統計(抽樣數目為10000名),認為藍屋仔有很高歷史與美學價值,並建議擴展
望德堂區與
塔石區的歷史建築群保護範圍,以保存及維護藍屋仔與鄰近之舊西洋墳場;而葉亦表示順應民意完整保留該建築並在中區另覓地點作辦公樓。另外報告亦建議因是次事件引發的認知和興趣,鼓勵教育以提升澳門居民對本地建築遺產驕傲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