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ire Rhys Armstrong ,她的名字在蓋亞語裡的意思是“黎明的太陽”。1980年出生於日本並度過了童年時期(她並不是混血兒),在日本待到5歲,並學習了柔道及武術。在她3歲時就懂得對著鏡頭說:“我想當明星!”後來搬去夏威夷,然後又搬到亞利桑那州,畢業於當地的聖多娜紅石高中(Sedona Red Rock High School),在校期間打過兩年排球,最終投身戲劇。參演過大部分高中的作品。高中畢業後,她參加了紐約Parsons 學校設計專業暑假補習班。這是她服裝設計生涯的開端。就讀亞歷桑納大學期間她開始接觸各項演出機會,並決定要以表演做為事業。在亞利桑那大學(the University of Arizona)讀了一年後退學,專業是服裝設計和戲劇。畢業之後她搬到洛杉磯以尋找更多機會,隨著她演藝事業的發展,好萊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