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王妃弟私議休咎案

薛王妃弟私議休咎案,此案發生於唐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王妃弟私議休咎案
  • 發生年代:唐代
  • 涉及人物:韋賓
  • 出處:《通鑑》《舊唐書》《新唐書》
案件詳情
唐開元八年,玄宗患病。薛王李業妃之弟、內直郎韋賓與殿中監皇甫恂私下就此議論休咎,事情泄漏。依唐律:凡自稱休咎,妄言吉凶,並涉於不順者,處絞。封建時代,凡有關君主的話題,都是極敏感的,也是危險的。故法律嚴禁隨便議論君主,尤其是出言不順,所言不利於君主,更予以嚴格禁止,違犯者,處極刑。於是韋賓被杖殺,皇甫恂貶錦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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