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慧,女,寧夏固原人,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薛永慧
-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 學位/學歷:博士
- 職業:教師
- 專業方向:民事訴訟法學
- 職務:廈門大學碩士生導師
- 職稱:副教授
榮譽,課程承擔,研究方向,論文發表,出版圖書,專著出版,科研項目,交流,獲獎情況,
榮譽
國家“2011計畫”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和教育部“九八五創新基地”成員。專職從事民事訴訟法學、涉台司法理論與實務教學和研究工作10餘年,出版學術專著1部,發表學術論文近30篇,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2項、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自主招標課題1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1項,作為主要成員參與國家社科一般項目、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一般項目5項。
課程承擔
在中國政法大學工作期間,講授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證據法學和民事訴訟實務等課程。
在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工作期間,講授法律與影視、法庭審判與訴訟技巧、涉台司法理論與實務等課程。
研究方向
民事訴訟法學、仲裁法學、涉台審判與兩岸司法互助、兩岸司法制度比較研究。
論文發表
1.《論司法觀念的轉變——推進民事司法方式改革的首芝只乘要課題》,載《寧夏大學諒斷漏學報》2003年第2期。
2.《民事訴訟舉證責任倒置芻議》,載《政法論壇》2004年第3期。
4.《淺析民事案件的起訴條件》,見《完善立法 加強法制》,中國公安大學出版社2006年9月版。
5.《代表人訴訟制度的適用及其存在的問題》,見《行進在法治勃興的征途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6.《論債權人代位訴訟》,見《行進在法治勃興的征途上》,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版。
7.《轉型期我國群體糾紛概述》,載《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2009年增刊(6月),第109-113頁。
8.《代表人訴訟抑或集團訴訟——我國群體訴訟制度的選擇》,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9月)。
9.《群體訴訟之比較》,《社會科學家》2010年第3期(3月)。
10.《論群體糾紛的功能》,見《民事程式法理論與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1年5月版。
11.《論英美衡平法上的息訴狀——集團訴訟的前身》,載《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2年第3期(5月)。
12.《海滄法院台胞陪審員參審的制度設計與成效分析》,載《日新司法年刊》總第10期(2013年12月)。
13.《海峽兩岸遠程審判合作芻議》,載《台灣研究集刊》2014年第6期(2014年12月)。
14.《台灣地區司法社會化改革研究》,載《台灣研究》2015年第3期(2015年6月)。
15.《海峽兩岸遠程審判合作初探》,收錄於《海峽兩岸法學研究(第五輯)》,九州出版社2015年7月版。
16.《從台灣法官與司法輔助人員的關係看大陸法官員額制改革》,載《台灣研究集刊》2015年第6期(2015年12月20日)。
17.《台灣地區司法社會化改革及其對大陸的啟示》,收錄於《海峽兩岸法學研究(第六宙狼輯)》,九州出版社2015年12月版。
18.《台胞擔任涉台案件陪審員:人民陪審制的另一種實踐模式》,《台灣研究》2016年第3期(2016年6月),1.2萬字。
19.《台灣證券團體訴訟制度:規範與借鑑》,《台灣研究集刊》2016年第3期舉精臘項(2016年6月)。
出版圖書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9年07月
《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研究》是2009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永慧。該書綜合運用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等學科的知識,從更開闊、更務實的視野,系統研究了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制度等內容。
專著出版
《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研究》,獨著,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9年7月版,32.8萬字。
科研項目
1.參加王廣斌副教授主持的法務部科研項目:農村社會保障法律研究(2004年立項,2006年結項);
3.參加王廣彬副教授主持的中國政法大學校級人灶求腳文社科規劃項目:勞動與社會保障糾紛電腦輔助定性、量化規則模型(2008年3月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一參加人);
4.參加王娣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我國執行救濟制度的缺陷及完善(2009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5.參加王娣教授主持的北京市教委共建計畫項目:執行救濟制度研究(2009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6.參加相慶梅副教授主持的中國法學會自選課題項目:交錯語境的成長——對我國民事訴訟法修訂進路的思考(2011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7.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埋企乘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2014年度自主招標課題:涉台民商事糾紛法院調解制度研究。(2014年1月立項,已結項)。
8.主持福建淋頁灶充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福建省涉台審判與兩岸司法互助機制創新實證研究(項目批准號:2014B225;2014年8月立項,2015年11月結項)。
9.參加彭莉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法制保障研究;項目批准號:14DJJ810009;立項時間:2014.8,進行中。
10.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台灣法官制度對大陸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啟示(項目批准號:FJ2015B096;2015年6月30日立項,進行中)。
11.主持廈門大學校長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台灣法官制度對大陸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啟示(項目批准號:20720161028;進行中)。
12.主持福建廈門市海滄法院委託項目:海峽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問題研究, 2015年12月立項,研究期間1年,進行中。
交流
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在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一年。
獲獎情況
1.2007年7月1日獲得校級“優秀黨員”稱號。
2.2007-2008學年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
17.《台灣地區司法社會化改革及其對大陸的啟示》,收錄於《海峽兩岸法學研究(第六輯)》,九州出版社2015年12月版。
18.《台胞擔任涉台案件陪審員:人民陪審制的另一種實踐模式》,《台灣研究》2016年第3期(2016年6月),1.2萬字。
19.《台灣證券團體訴訟制度:規範與借鑑》,《台灣研究集刊》2016年第3期(2016年6月)。
出版圖書
作者類型:
作者時間:2009年07月
《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研究》是2009年智慧財產權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薛永慧。該書綜合運用法學、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等學科的知識,從更開闊、更務實的視野,系統研究了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制度等內容。
專著出版
《群體糾紛與群體訴訟研究》,獨著,智慧財產權出版社2009年7月版,32.8萬字。
科研項目
1.參加王廣斌副教授主持的法務部科研項目:農村社會保障法律研究(2004年立項,2006年結項);
3.參加王廣彬副教授主持的中國政法大學校級人文社科規劃項目:勞動與社會保障糾紛電腦輔助定性、量化規則模型(2008年3月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一參加人);
4.參加王娣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我國執行救濟制度的缺陷及完善(2009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5.參加王娣教授主持的北京市教委共建計畫項目:執行救濟制度研究(2009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6.參加相慶梅副教授主持的中國法學會自選課題項目:交錯語境的成長——對我國民事訴訟法修訂進路的思考(2011年立項,結項,本人是第二參加人)。
7.主持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2014年度自主招標課題:涉台民商事糾紛法院調解制度研究。(2014年1月立項,已結項)。
8.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福建省涉台審判與兩岸司法互助機制創新實證研究(項目批准號:2014B225;2014年8月立項,2015年11月結項)。
9.參加彭莉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法制保障研究;項目批准號:14DJJ810009;立項時間:2014.8,進行中。
10.主持福建省社科規劃一般項目:台灣法官制度對大陸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啟示(項目批准號:FJ2015B096;2015年6月30日立項,進行中)。
11.主持廈門大學校長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台灣法官制度對大陸法官員額制改革的啟示(項目批准號:20720161028;進行中)。
12.主持福建廈門市海滄法院委託項目:海峽兩岸刑事司法互助問題研究, 2015年12月立項,研究期間1年,進行中。
交流
2009年10月至2010年10月在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一年。
獲獎情況
1.2007年7月1日獲得校級“優秀黨員”稱號。
2.2007-2008學年被評為“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