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住建局排水管理處主任薛榮梅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案。經查,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16日,薛榮梅安排排水管理處辦公室主任王某某與其共同辦公,但王某某始終在其原辦公室辦公,薛榮梅一直獨自使用16.44平方米的辦公室,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7.44平方米。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薛榮梅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