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儒華(1912-)字亞橋,山東樂陵人。民國22年(1933)10月任邱縣縣長,1935年秋調走。他在任3年有3件事邱縣人民始終不忘。
基本介紹
薛儒華,方誌記載,
薛儒華
一是平反一件冤案。桃寨郭保明15歲,娶郞二寨17歲馬家女為媳。馬氏出嫁前已與族侄馬俊義有奸,出嫁後嫌丈夫遊戲幼小,她與姦夫頓起殺機,於民國21年8月8日夜,攜手槍到看場處將郭保明擊斃。郭保明之父郭宗聖報經法院詣驗,指控系馬俊義殺害,因法官與前任縣長余有林受賄,奇冤不伸。薛接任後,幾經明查暗訪,查清了此案,槍決了馬俊義、郭馬氏,為郭保明昭雪,人心大快。
二是生擒匪首張三。民國19年張三夥同高六等匪首糾集300匪徒,經常在邱縣西北部搶掠。因其狡猾多變,歷任縣長不易探其巢穴緝拿,故使逍遙法外。薛上任後,密派秘書薛儒華及其便衣隨從一名詳細查訪,終於在邢台子梨莊將匪首張三,著匪李永昌、趙洺海捕獲,收繳槍枝數十支,處決了張三與李永昌等。邱縣西北部得以安寧。
三是編修縣誌。薛接任第二年(民國23年7月)即開始組織30人修縣誌,民國24年2月付印成本。這是邱縣舊志中體例較完備、內容較全面、資料較翔實的一部志書。
方誌記載
薛儒華,山東樂陵人,1933年10至1935年秋任邱縣縣長,在任期間,為人民辦了很多好事,至今縣人傳頌不止。猶對交通建設等實業,頗注重。
1934年1月1日,邱(縣)臨(清)客運正式在邱縣設站營運,每月通車,並售票至德州。3月至4月,在邱(縣)館(北館陶)縣道邱城東門外、焦路、塢頭、程二寨修涵洞4處。9月至10月,在邱(縣)臨(清)縣道郎二寨、梁二莊、徐申寨修涵洞3處,其工程費由縣建設特捐款動支。是年3月並主持興修館(陶)冠(縣)縣道穿越縣境萬善段(邱縣飛地,今屬冠縣)2里。4月至6月,主持興修12村道,共長87里(見民國二十三年《邱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