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蕭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部門:蕭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蕭縣
  • 現任領導:張勇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我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指導、監督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指導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擬定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指導做好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公租房、限價房工作;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
(三)指導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針、政策;指導全縣住房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幫助研究住房制度改革實施過程中有關問題的解決意見。
(四)負責全縣城鄉規劃工作,組織編制、修訂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詳細規劃和重要地段、重點建設項目規劃;參與制定全縣國土規劃;負責城鄉建設測繪工作,負責規劃區範圍內雕塑規劃管理工作。
(五)擬訂全縣統一定額、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建設工期定額、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發布;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六)主管全縣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負責拆遷實施單位資質審查申報工作。
(七)負責全縣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建築裝飾、建築防腐等的行業管理工作;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定建設工程招投標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監督工程建設的招標投標活動;管理和規範建築市場;綜合管理全縣工程監理工作;監督檢查工程質量和建築施工安全;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的地產開發項目、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節能減排。
(八)負責全縣城市建設工作;會同相關單位實施城市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園,林綠化企業資質審批工作;會同管理城市污水處理、城市燃氣和供水企業資質;負責城市建設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城鄉建設監察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城市建設事業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全縣鄉鎮、村莊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鄉鎮、村莊的規劃編制、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負責全縣村鎮建設統計分析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關於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定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協調、監督、保障全縣人民防空通信和警報暢通;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賦予的搶險救災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建設稽查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街道兩側建築物、構築物違法、違章和違規的查處工作。
(十二)會同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負責全縣建築施工圖審查的申報工作。
(十三)制定全縣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技術經濟政策,組織重大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指導與管理技術引進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和人才培養、繼續教育、職稱推薦申報和執業資格管理等工作。
(十四)綜合協調城市建設與房地產管理、城鎮土地管理及環境保護的關係,搞好城鎮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城市精神文明建設,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活動。
(十五)管理全縣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外地建築市場,開展對外工程承包、房地產和勞務合作業務。
(十六)管理城市建設資料檔案工作。
(十七)指導、協調鄉鎮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業務工作。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設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秘股)
起草有關檔案、報告和總結;負責會議組織、文電收發處理和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計畫生育、對外聯繫和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建設信息工作;負責住房和建設系統網路信患收集答覆工作;管理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和人員編制;負責建設工程專業技術職稱推薦申報工作;擬訂職工教育、培訓計畫等並組織實施;協助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做好機關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務股
組織落實財務會計的改革措施和規章制度;編制年度資金使用計畫、半年調度計畫及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機關行政經費、事業費用及資金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下屬單位國有資產、專項資金及財務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報表及財務決算工作;負責全局財務集中核算和局系統職工工資福利審核工作,綜合管理全局的統計工作。
(三)城市建設股(人防股)
研究制定全縣城市建設的發展規劃,擬訂城市建設有關規定辦法及實施細則,負責城市重點工程建設;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施工協調、預決算審核;負責燃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擔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參與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牽頭負責城市建設事業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制定全縣人民防空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組織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路的建設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協調、監督,保障全縣人民防空通信、警報暢通;負責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工作。
(四)村鎮建設股
研究制定全縣村鎮建設、管理的政策和法規:參與全縣城鎮體系城鎮化戰略的研究,指導村鎮統一開發、配套建設;指導做好農村危房改造;負責全縣村鎮建設統計分析工作。
(五)質量安全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關於質量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和建設系統質量安全管理目標及監督管理體系,推廣套用先進的質量安全生產技術,分解並落實質量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全縣建築、裝飾裝修、拆遷等安全生產和活動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質量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住房和建設系統質量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和調查處理工作。
(六)建築與房地產市場管理股(住房保障股)
監管和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建設監理、契約管理,擬訂工程風險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工程建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承擔建築施工企業、一建築安裝企業、建築裝飾裝修企業、建築製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契約備案;負責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負責全縣建築工程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承擔工程造價諮詢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承擔建築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資質管理有關工作。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住房保障有關工作,負責廉租房、公共租賃住房、限價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分配和運營等監督管理;負責住房租賃補貼和實物配租工作;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負責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擔房產管理相關職能;負責全縣房屋徵收及補償管理工作和房屋徵收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審查申報工作。
(七)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服務股)
研究制定規範性檔案的年度計畫,負責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報批工作和彙編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執法隊伍建設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和聽證工作;負責住房和建設系統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申報及行政執法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建築市場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
受理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審批的申請,負責建設工程項目資料的審查和審批工作;負責行政許可的核發;負責新建民用建築防空地下室建設審批,負責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同步修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審批工作;負責對建設單位、建設項目、審批結果的諮詢服務;配合收取有關費用。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張勇
黨組成員、副局長 高文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毅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迅斌
黨組成員李明
總工程師孫盎
工會主席王慶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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