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蕭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縣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部門:蕭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蕭縣
  • 現任領導:趙春雲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省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蕭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縣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縣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縣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監督執行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製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一)與縣教育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會同教育等部門實施。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教育部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二)與縣科技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會同縣科技部門制定外國人來蕭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其中A類人員(外國高端人才,下同)的政策由縣科技部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制定,B類(外國專業人才,下同)和C類人員(其他外國人員,下同)的政策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縣科技部門制定。A類和B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縣科技部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C類人員的工作許可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辦全縣人社系統有關外事工作。
政策法規股(基金監督股)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等相關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諮詢和宣傳工作。負責法律、法規宣傳、諮詢工作。擬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依法監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有關信息數據和統計管理工作。擬訂全縣促進城鎮居民增收政策和規劃,指導有關政策落實和評價工作。承擔全縣實施共享發展行動專項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就業促進和失業保險股
主要職責: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畫和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辦法,指導和規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健全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參與擬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擬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相關辦法,建立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辦法。承辦縣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外國人來蕭工作政策辦法,組織辦理有關外國人員來蕭工作許可。
職業能力建設股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政策,擬訂全縣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指導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執行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和職業資格目錄。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縣博士後管理工作辦公室、人才開發股)
主要職責:組織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完善職業資格和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工作。擬訂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蕭工作、定居和國(境)外機構在蕭縣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政策。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承擔縣重大人才專項的有關工作,承辦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具體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
主要職責: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組織管理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有關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力資源社會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擬訂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工資福利股
主要職責: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承擔縣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承擔縣直事業單位工資審核工作。
養老保險股(農村社會保險股)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省統籌和基金管理辦法,完善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貫徹落實全省基本養老保險費率,貫徹落實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擬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
工傷保險股
主要職責:擬訂工傷保險相關政策、規劃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評估確定辦法;承辦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交辦的工作。
勞動關係與調解仲裁股
主要職責:擬訂勞動關係有關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規範,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並監督檢查。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工作,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有關管理工作,承擔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協調處理工作。
勞動監察股(農民工工作股)
主要職責: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指導鄉(鎮)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承擔勞動保障監察員有關管理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承擔縣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股(營商環境建設辦公室)
主要職責: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落實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工作,按要求統一集中辦理政務服務事項,牽頭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放管服”改革和有關清單制度工作,承擔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人事股
主要職責: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縣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組織實施全縣表彰獎勵制度辦法。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縣級表彰獎勵活動。承辦全縣國家表彰獎勵獲得者、國務院榮譽稱號獲得者和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者的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縣級以下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工作。

下屬單位

蕭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蕭縣技工學校
蕭縣勞務輸出公司
蕭縣社會保險基金征繳和信息中心
蕭縣人事考試中心
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
蕭縣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蕭縣勞動保障監察綜合執法大隊
蕭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
蕭縣就業人才管理服務中心
蕭縣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蕭縣工傷保險管理中心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趙春雲
黨組成員、副局長:郭賓長
黨組成員、副局長:孟雲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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