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縣醫療保障局

蕪湖縣醫療保障局

蕪湖縣醫療保障局是蕪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縣醫療保障局
  • 所屬部門:蕪湖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蕪湖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劃標準,擬訂縣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擬訂並實施縣域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執行全省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醫保支付談判機制,擬訂醫保支付標準,健全醫療保險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疾病、醫務人員信息等資料庫。
(五)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執行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負責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醫用設備、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擬訂智慧型化監管規程,利用信息化、智慧型化手段,加強對醫療保險、生育保險事前、事中、事後的全程監管。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縣醫療保障局應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管理等銜接,建立溝通協商及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