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教案

光緒十七年(1891)四月初三日,1891年5月10日,蕪湖兩名華人修女外出探視病人,準備將一傳染病人家的兩個小孩帶回教堂醫治,途中遇到了孩子的親屬。孩子的親屬誤認為修女要拐騙孩子,於是發動路人將兩名修女扭送到了保甲局。保甲局見事關重大,又將她們送到縣衙候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教案
  • 發生時間:1891年
  • 發生地:安徽蕪湖
光緒十七年(1891)四月初三日,即1891年5月10日,蕪湖兩名華人修女外出探視病人,準備將一傳染病人家的兩個小孩帶回教堂醫治,途中遇到了孩子的親屬。孩子的親屬誤認為修女要拐騙孩子,於是發動路人將兩名修女扭送到了保甲局。保甲局見事關重大,又將她們送到縣衙候審。
法國教士聞訊,親赴縣署將其保釋。初五日,又有一名婦女向教堂索還幼童,教堂不肯交還。訊息傳出,一時間,人山人海。王光全、傅有順率眾五千人,將教堂圍住,旋又放火燒毀。英國駐蕪湖領事要求蕪湖道派兵鎮壓。民眾並不畏懼,更聚眾近萬人,圍攻英領事公署,燒毀海關外籍人員住宅。鬥爭自午後開始,直至次日天明。知府沈秉成下令長江水師兵船向民眾開炮,將其驅散。事後,英、法、美、德、日、意、比、西、俄等國公使聯名向清政府“抗議”。兩江總督劉坤一將王光全、傅有順處死,撤換道員及蕪湖知縣,賠款銀十二萬六千兩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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