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政府職能部門。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性質:管理局
  • 城市:蕪湖市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監督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有關部門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監督職能,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事故的查處;根據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監督實施國家和地方藥品標準;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
(五)依法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貫徹執行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審核一類醫療器械註冊產品標準,核發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對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進行監督,並依法查處其違法行為。
(六)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經營質量,中藥材生產質量、醫療單位製劑管理規範和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審核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單位製劑許可證。
(七)監督檢定、抽驗藥品生產、經營和醫療單位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監管中藥材集貿市場。
(八)指導全市藥品檢驗(醫療器械監測)機構依法在開展工作。
(九)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
(十)貫徹實施藥品流通的管理制度和辦法,實行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的資格認定製度,核發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證;對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實施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的資格認定製度,承擔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註冊和繼續教育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機構編制、人事、財務等工作。
(十三)承辦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管理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公文處理,政策法規,政務信息、機要檔案、安全保衛、宣傳、信訪、行政事務等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負責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執業藥師(含執業中藥師)的資格認定製度和資格考試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及機關黨總支日常工作。
(三)財務科
管理財務、經費、裝備和國有資產;負責各項財務預、決算和經費的收支、結算等;監督執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財務制度。
(四)食品安全監察科
擬訂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的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能;組織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匯總並上報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安全風險;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五)稽查科
(對外加掛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稽查大隊牌子)
依法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進行稽查、抽樣;受理藥品和醫療器械違法案件的舉報;依法查處制售假冒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案件;協助對食品安全重大事故進行查處。
(六)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監督實施藥品生產質量、醫療單位製劑配製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實施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管理辦法,對藥品包裝材料、衛生材料、醫用氧氣的監管。
(七)藥品市場監督科
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制度和辦法;依法核發、換髮、變更藥品零售(含零售連鎖)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處方藥、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和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銷規則。依法監督管理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的國家和行業標準,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監督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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