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救助管理站

蕪湖市救助管理站原名為蕪湖市外流人口收容遣送站,始建於1962年10月。2003年8月1日,根據國務院第381號國務院令,變更為蕪湖市救助管理站,主要擔負著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工作,是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雙重職能的全額撥款公益類事業單位。目前,蕪湖市救助管理站有幹部職工22人,其中4名管理人員,2名專業技術人員,13名工勤人員,3名見習期人員;站內設有辦公室、救助管理科、未成年人保護科、財務科四個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蕪湖市救助管理站
  • 位置:蕪湖市
  • 成立時間:1962年10月
  • 相關檔案國務院第381號
位置,作用,

位置

新落成的蕪湖市救助管理站位於鳩江區北京東路69號,是 2007年立項,經過近兩年的建設,於2010年1月18日順利完成搬遷工作。新站占地面積8畝,設有受助樓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總建築面積4200餘平方米,有床位150張,總投資近1000萬元。新站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齊全,周邊環境優雅,內有電子閱覽室、教室、活動室等,極大地提高了救助人員的居住條件,同時對救助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區別對待,針對年老、年幼和殘疾人等不同人群因人實策。

作用

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的業務流程,主要承擔對本轄區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等工作;承擔對本轄區的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救治、教育、管理等工作;開展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文化教育,心理諮詢和矯治,勞動技能培訓,為受助的殘疾未成年人提供康復服務和生活技能訓練;負責流浪乞討人員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助管理工作;負責重大活動和節假日期間上街勸導救助工作;另外,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蕪政辦(2009)18號檔案精神,還為被拐賣婦女、兒童提供臨時救助。2009年,我站共勸導救助 4727 人(其中未成年人124人)、2010年上半年共勸導救助1691人,(其中未成年人23人 ),使每一位求助人員都能倍感家的溫馨和體現黨和政府的關懷,切實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為構建“和諧蕪湖”做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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