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三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蕪湖市三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蕪湖市三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是蕪湖市三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旅遊、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
(二)統籌規劃文化文物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體育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重點文化、旅遊設施建設,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文物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統籌規劃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八)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九)指導全區文化、旅遊、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全區性、跨區域文化、文物、旅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督查督辦大案要案,維護市場秩序。
(十)綜合管理文物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文物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二)擬定全區新聞出版業管理政策並督促落實,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組織協調有關行政審批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協調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監督管理印刷業,管理著作權。
(十三)負責管理全區電影行政事務,指導監管電影發行、放映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性重大電影活動。
(十四)負責制定全區廣播電視領域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區性重大宣傳活動,指導實施廣播電視節目評價工作。組織制定全區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六)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協調全區性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重大體育競賽。
(十七)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助做好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十九)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體育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
(二十)組織體育領域科技研究成果推廣。
(二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二十二)負責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文化市場和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本區行政區域內旅遊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行政區域內體育運動安全和體育經營活動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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